熊必俊:关于我国老年人口收入的研究
一、我国老年人口的主要收入来源
我国过去长期以农立国,在漫长的农业社会,实行家庭财产共有制,作为家庭尊长的老年人,掌管家庭财产管理和使用权利,他们晚年的一切费用,来源于自己的劳动积累和子女提供,不存在收入分配问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业的发展,逐渐我国形成了工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体制。在这种情况下,城镇离退休、退职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和退职金,农村老年人口除极少数退休人员和“五保老人”享受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于自己劳动和子女亲属提供。根据这一特点,我们把老年人口收入的来源计划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领域,每个领域中又分为私人和公共两个渠道。城镇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包括劳动收入、离退休金、储蓄和保险金、社会救济、金融资产性收入、子女亲属提供及其它收入等七种形式;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则包括劳动收入、退休金、亲友赠送、子女供养、出售财物、储蓄贷款及其他收入等七种形式。
由于我国与美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人口所从事职业的构成不同,两国老年人口收入来源存在着差异,具体内容见图1、图2和图3。
按各项主要收入来源的相对重要性划分,离退休金,劳动收入和子女供给构成了我国城乡老年人口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表明, 1987年,城市地区老年人口中以离退休金为最主要收入的老年人占70. 64%,镇占61. 85%;以离退休金为主要收入的老年人口,市占19. 76%,镇占25. 56%;在农村地区则不同, 50.70%的老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 16. 94%的老年人以劳动收入为次要收入。不论城镇还是农村,子女供给都构成了老年人口第二位的收入来源。劳动收入构成了城镇老年人口的第三位收入来源,而离退休金则构成了农村老年人口的第三位收入来源(见表1)。
1992年《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汇编》显示, 1991年城市老年人口的收入来源构成中,来自家庭经济帮助的占17. 6%,来自街道、居委会经济帮助的占0. 1%。来自社区和政府经济帮助的占25. 9%,来自个人收入的占56. 3%。农村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供养的来源构成中,个人收入占47. 0%,来自家庭经济帮助的占41. 5%,来自村委会经济帮助的占6. 5%,来自政府经济帮助的占5%。
1994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表明:我国老年人口的经济来源中,第一位仍然是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的经济帮助,占57. 1%;居第二位的是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占25%;第三位是退休金占15. 1%;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占1. 2%,其他来源仅占1% (见图4、表2、表3)。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还表明,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构成中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老年人以离退休金或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比例远远高于女性。男性老年人较少依靠子女或亲属的经济帮助,而大多数女性老年人都以子女或其他亲属供给为主要经济来源。
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城市老年人口中,以离退休金为第一收入来源的占72. 2%,老年人仍然在工作的占0. 8%,其他(包括从未工作过)的老年人占26. 9%,这部分老年人不能享受退休金,基本上依靠家庭养老。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保障,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只占5. 5%,有乡镇企业养老津贴的仅为0. 4%。因此,有48. 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老年人中仍然在劳动的达16. 3%。许多老年人为了生计而不得不进行劳动。
2000年,全国城乡60岁以上未在业人口中,家庭成员供养是第一位主要收入来源,占65.40%;其次是退休金,占29. 27%;依靠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很少,占2. 38%。未在业女性老年人口中,家庭成员供养占80.07%,退休金12. 5%,依靠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占2. 71%。未在业男性老年人口中,家庭成员供养占62.97%,退休金占24. 17%,基本生活费补贴占4. 14%。
从以上多次调查可以看出,我国老年人口收入来源的构成体现着如下一些特征:
第一、最主要收入,城市集中于离退休金,农村单一集中于劳动收入。
第二、各项来源在最主要收入、主要收入及次要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差都非常悬殊。以1987年的调查为例,在老年人口最主要收入中,城市和农村地区第一位收入所占比例分别超出其他来源所占比例之和。尤其是城市,离退休金与第二位的子女亲属提供所占比例相差56个百分点,与最后一位的储蓄和保险金的比例之差竟达70. 4个百分点。农村的相应差距虽然稍小一些,但仍然很明显。其它主要收入和次要收入中也有相类似的高落差特征。
第三、供养特征。不论城市或农村,虽然子女供养来源所占比例低于第一位来源所占比例,但它已构成老年人口收入不可或缺的来源,对高龄组或失去劳动收入的老年人来说尤其如此。
第四、与美国、日本等大多数国家不同,我国老年人口无从领取私人退休金,更加强了收入渠道的集中性(见表4)。
第五、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近几年刚刚发展起来, 2000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中有商业养老保险收入的仅为3. 2%,对老年人口经济生活的作用微乎其微。
第六、现在的老年人口在他们中青年时,长期处于多福利、低工资时期,生活基本温饱,很少人有资产和银行储蓄, 2000年城市老年人中,仅仅有25. 8%的人为养老进行了储蓄。
二、老年人口收入水平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发展,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近十几年来,在经济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全国人民的生活进入了小康阶段,与此同时,我国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表明,中国城市老年人口的年平均收入为901元,农村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422元。
1992年《中国城乡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显示, 1991年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2053元,农村老年人年平均收入为832元。
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表明: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8496元,农村老年人口为2232元,表5数据表明:
2000年城市老年人口的年平均收入是1991年的4. 1倍,是1987年的9. 4倍。
2000年农村老年人口的年平均收入是1991年到2. 7倍,是1987年的5. 3倍以上。
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项目是我国第一次由国家拨专款并以政府名义进行的全国性老年人口状况调查。调查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本次调查显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总体上看,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自身的素质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老年人在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随着老年人的经济收人增加,老年人消费支出增多,家庭生活条件改善。2000年,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设施较1992年有了显著增加。在城市, 1992年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有自来水、电视机、电风扇和洗衣机等4种,其拥有率达到或超过50%; 2000年增加到8种,其中,自来水拥有率从1992年的92. 0%增加到2000年的93. 4%,电视机从88. 2%增加到95. 2%,电风扇从77. 3%增加到78. 3%,洗衣机从51. 5%增加到70.6%。除了上述4种外,还增加了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煤气拥有率从49. 9%上升到77. 4%,电话从7. 6%上升到71. 1%,电冰箱从46. 6%上升到65. 9%,室内厕所从38. 0%上升到68. 9%。
在农村,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拥有率达到或超过50%的有电视机和电风扇2种,其中,电视机拥有率从1992年的47. 4%上升到2000年的76. 0%,电风扇从44. 3%上升到52. 1%。同时,自来水拥有率大幅度增长,从0. 9%上升到39. 2%。
2000年城市老年人家庭平均拥有住房3. 3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70. 3平方米。90. 5%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后, 66. 8%的城市老年人对自己的住房拥有所有权。农村老年人家庭平均住房4. 0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85. 7平方米, 90. 3%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
调查还表明老年人对现实经济生活状况基本满意:多数老年人认为自己的经济状况“够用有余”或“大致够用”,其中,城市达到78. 4%,农村达到61. 0%。城市老年人中69. 1%的人认为“与以前的老职工相比,经济上有了保障”。农村老年人中, 83. 6%的人认为“与过去的老年人相比,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从总体上看,感到看病就医还比较方便的老年人,在城市为78. 5%,在农村为74. 4%。对自己生活状况表示满意或还可以的老年人,城市达到89. 9%,农村达到88. 5%。
三、我国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的差异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与总人口收入水平的差异
1987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月平均收入,市、镇、县分别是72. 6元、56. 4元、34. 5元。同年,全国城镇人均月收入为84. 4元,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38. 5元,老年人口人均收入水平显然低于相应的总体人均收入水平。
随着老年人口中离退休人员的增加和所占比重的上升,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退休金增长机制的建立,相应提高了城乡老年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渐扭转了老年人收入低于总体人口人均收入水平的趋势。
1991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2053元,比同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均生活费收入1713元高出340元;农村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832元,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年人均生活费收入710元高出122元。
2000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8496元,比同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280元高出2216元;农村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2232元,略低于同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253元的水平。
根据1987年的统计,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收入水平或退休前收入水平的趋势,只是由于制度和政策的原因,二者的差距大小有所不同。美国1976年户主为55—64岁的家庭平均收入为16118美元,而65岁以上家庭的平均收入为8721美元,仅占前者的54%。原因很简单: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降低后,其劳动收入减少而其他收入来源又不足以弥补劳动收入的损失。老年人口的收入分布状况和总人口收入分布状况比较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如表6所示,老年人口中市镇无收入者和农村低收入者比例很高,而高收入者比例又很低,分布非常不均匀,大大缩小了收入的平均分配水平。从全部人口收入(城镇即使用的是低于总收入的生活费收入)分布看, 25元以下低收入水平的人口比重无论城镇农村,都大大低于老年人口的相应比重,而高收入者所占比重二者差别并不大,从而使得收入的平均分配水平高于老年人口,见表6。
2.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的城乡差异
在我国老年人口内部收入水平的各个差异中,城乡差异最引人注意。1987年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901元,农村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422元,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不到城市老年人虽然的一半; 1991年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2053元,农村老年人年平均收入为832元,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仅为城市老年人收入的五分之二。2000年城市老年人口年平均收入为8496元,农村老年人口为2232元,农村老年人的收入略高于城市老年人虽然收入的四分之一。城乡老年人口收入水平存在着差异,在工农业并存的二元经济体制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差异与日俱增而且越来越大,是需要认真解决的。当务之急是减少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经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发放最低生活补贴(见表7)。
老年人口收入水平和经济状况的差异还表现在享受保险、购买人寿命保险和个人储蓄的差别方面,其共同的特点是城市老年人的拥有水平和参与率,都高于农村老年人口,因此也加大了城乡老年人口收入的差距(见表8)。
3.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的年龄差异
多次调查资料显示,我国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与年龄的高低呈负相关关
系,表现为年龄越高收入越低的现象。1987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月平均收入,市、镇、县分别为72. 6元、56.4元和34. 5元。老年人口中60~64岁的收入,分别为88. 8元、74. 3元和36. 4元,高于老年人口平均收入水平。70岁以上老年人的收入开始低于老年人口平均收入水平, 90岁以上市、镇高龄老年人的收入不到老年人口平均收入水平的三分之一(见表9)。
1991年城乡老年人的收入随着年龄升高而降低的规律仍然未变,见表10。
城市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收入也存在着年龄越高水平越低的不合理现象。以2000年为例,全国城市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664元,其中60~64岁组的退休金为668. 5元,高于平均数4. 5元,而75~79岁组、80~85组和85岁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仅低于平均水平,而且依次下降为659. 3元、647. 5和604. 9元。这种退休时间越早、年龄越高,反而退休金越低的不合理现象,是由于高龄老人退休前长期领取低工资,后来又没有享受到工资改革的好处所造成的。
4.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的性别差异
老年人的经济来源构成存在着性别差异,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女性老年人都比男性更多地依赖子女和家庭经济帮助。城市男性老年人是自我经济供养能力最强的老年人,对家庭经济帮助的依赖最少;而农村女性老年人则是另一个极端,她们自我经济供养能力最弱,也最需要家庭的经济帮助。
1987年市、镇男性老年人月平均收入分别为112元和100元,女性老年人月平均收入则分别为34元和25元,前者分别是后者的3. 3倍和4倍。市镇中无收入和低收入的老年人大部分是女性,尤其是高龄组的女性老人; 25元以下收入者,市镇男性分别是5. 4%和8. 7%,而女性则分别是47. 6%和64. 6%;高收入者所占比重则相反, 151元以上收入者,市镇男性分别是20. 9%和10. 7%,女性分别是1. 5%和0. 7% (见表11)。
由表8还可以看到, 1987年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的男女收入几乎没有差别,男女月平均收入分别为35.2元和34.9元。25元以下的低收入者在男女老年人中的比重分别为36. 16%和35. 98%,高收入者比重则分别为0. 35%和0. 19%。这种低收入者两性比重都高,高收入者两性比重都低的分布特征明显与城镇分布不同,后者表现为低收入者比重男性低女性高,而高收入者比重男性高女性低。可见,城镇与农村老年人口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为城镇男性老年人口与农村全体老年人口收入存在较大差别。
1991年的调查表明,城市男性老年人年平均收入为2558元,女性老年人收入为1583元,少于男性973元,女性老年人的年平均收入仅为男性老年人的61. 9%。男女老年人的收入也存在年龄方面的差异, 60~79岁的男性老年人年平均收入为2597元,而同龄组女性的收入为1621元,为男性的62.4%。80岁以上老年人,男性平均收入为1975元,女性为1137元,女性收入是男性的57. 6%。农村男性老年人年平均收入为1055元,女性老年人收入为632元,为男性老年人收入的60%。从年龄的收入差别上看, 60~79岁农村男性老年人入为1080元,女性收入为651元,为男性老年人收入的60. 3%; 80岁以上农村男性老年人收入为692元,女性收入为463元,为男性老年人收入的66. 9%。
在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收入中,也存在男性高于女性的差异。2000年,城市退休人员的平均月退休金收入,男性为745. 7元,女性为528. 6元,相差217. 1元,女性收入为男性收入的70. 6%。随着年龄的上升,高龄老人中男女性的收入差距加大,在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中,男性平均月退休金收入为685. 4元,女性为396. 5元,差距加大到288. 9元,女性收入仅为男性的57. 8% (见表12)。
5.我国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收入与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作为一个离开劳动岗位的群体,其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在职职工平均收入水平或离休、退休、退职前收入水平的趋势,在世界各国基本上没有例外,只是由于制度和政策的原因,二者的差距大小有所不同。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低工资多福利政策,货币工资在职工整个经济生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职工退休后尽管退休金比在职时的工资少,但是由于福利待遇不变,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不大。改革开放以后,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下,由于一部分物质福利转化为货币工资,工资的定期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大于同级退休金的调整的幅度,于是离、退休、退职人员的收入与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统计: 1986年全国职工均工资为1329元,同年全国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收入为1001元,两者收入差距为328元。1995年职工工资为5500元,同年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收入4335元,两者收入差距为1165元。2000年职工工资为9371元,同年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收入7190元,两者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为2181元。
1986年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收入相当于职工工资的75. 3%, 1995年相当于78. 8%, 1997年上升为84.4%, 2000年回落到76. 7% (见表13)。
离、退休人员退休后收入的高低取决于退休金替代率的高低。与国外对比,表面上我国退休金替代率(70% ~100% )偏高,但是我国离、退休人员退休前绝大多数拿的都是低工资,即使按100%的替代率拿退休金的离休人员,由于不再享受在职工时生产性福利和津贴,他们的收入就减少了许多,更不用说按低替代率拿退休金的一般退休人员了。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外机问卷调查报告》显示, 2000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9371元,月平均为781元。从问卷看,离退休人员中离退休金低于500元(职工平均工资65% )者、501~700元(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65~90% )者以及达到或超过700元(职工平均工资91% )者,大约各占三分之一。
四、对提高老年人口收入、缩小群体差距的建议
(1)充分利用供养负担低的“黄金时期”加速社会经济发展
老年人口是总人口的一部分,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的提高,只有在总人口收入水平提高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异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发展是硬道理,这一矛盾需要用发展的方法来解决。提高老年人口收入水平、缩小各个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和消除老年人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速社会经济发展。
2000—20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此期间,一方面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基本稳定,仅下降0. 6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总供养比低,而且上升幅度小(1. 4个百分点),特别是在前15年,由于少年抚养比下降的幅度(8. 4个百分点),大于老年赡养比上升的幅度(6. 1个百分点),从而使总供养比下降到50%左右,处于底谷期最低点的2010年仅为38. 9%,这15年是发展经济的“黄金时期”。我们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在国内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工农差别、城乡差别逐步缩小的进程中,才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包括老年人口在内的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理想目标。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保障老年人口收入
1982年维也纳世界老龄大会强调:“对于老年人来说,任何问题都不如保障、维持和保护收入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保障收入’意味着作为一种公众政策应该确保老年人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某一特定社会最低标准的生活费用。”并要求各国政府“根据向所有老年人提供保险的原则,建立或制定社会保障制度”。2002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进一步吁请各国“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以确保所有的人在老年时期都有足够的经济和社会保障”。目前我国老年人口中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口,城市占72. 2%,农村仅占5.5%。全国有9362万老年人口没有退休金收入,有1000万老年人口,由于无退休金和最低收入保障而陷入贫困。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贯彻十六大报告精神,一方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认真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另一方面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有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足够收入。
(3)提高退休金调整的幅度,确保退休金保值与增长,缩小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收入差距
退休金是离、退休人员维持生活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可以说是他们的养命钱。我国当前的离、退休人员,他们在职期间的绝大部分岁月是在计划经济时期领取低工资度过的,由于工资低,因而退休后按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领取的退休金也低。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退休金的金额是固定不变的。物价上涨时,在职职工可以用增加工资弥补,而退休金不增加,离、退休人员固定不变的退休金贬值,必然导致购买力和实际收入下降。
在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下, 1991年国家开始决定增加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使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收入有所改善。1995年国务院6号文明确过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指数的一定比例(40% ~80% )正常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引自劳动保障部《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第11页, 2001年)。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不同,近几年各的地出台的政策及调整的水平差别很大。退休金的发放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退休金平均增长的幅度低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幅度。由于尽管各地调整的比例不同,增加的金额有多有少,但是即使按最高比例(80% )调整,也低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幅度。长此以往,必然导致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与在职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表13可见,上述差距从1994年的832元加大到2000年到2181元。
为了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收入,我们建议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加重公平在分配政策中的分量,实现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或“公平与效率优化组合”过渡,提高调整退休金的比例,确保退休金的保值和增长,缩小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与在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差距,营造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之间和谐的代际关系。
(4)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发展,增强老年人自我养老能力
提高老年人口收入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鼓励和组织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以为助养”,增强自我养老能力。联合国的一项国际调查指出:“用来赡养有病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以及为退休或过依赖生活的岁月提供生计的财富,不可能相当迅速地生产出来,除非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当然包括老年人自己”,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发表的《政治宣言》强调“老年人的潜力是未来发展的强有力的基础,社会开发老年人的技能、经验和智慧,不但能首先改善老年人自己的社会条件,而且还能促进全社条件的改善。”这表明老年人参与发展对自己、对社会都有利的观点,已经在国际上获得了共识。
老有所为是我国老龄工作力争实现的“六个老有”之一。我国2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老年人参与发展,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对提高参与者的经济收入和自养能力,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利国利民的“老有所为”,不失为提高老年人口收入、预防和消除老年人贫困的一项得力措施。
(5)提倡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以及预防和消除贫困的前提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适应老年型社会发展的知识和技能。为此, 1993年国际老年学大会把科学为健康老龄化服务作为大会主题。联合国制定的《2001年全球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方面的奋斗目标》强调:“开展健康老龄化运动旨在从整体上促进老年人的健康,从而使老年人在体力方面、才能方面、社会方面、感情方面、脑力和精神方面得到平衡发展”。
2002年在马德里召开的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进一步把实现以健康、参与和保障为三大支柱的积极老龄化写进了大会的《政治宣言》和《2002年国际老龄问题行动计划》,强调健康对个人来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财富,要求大家把健康和幸福带入老年。实践告诉我们,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可以减少因病致贫的机会,提高参与社会和自食其力的自养能力,延长健康预期寿命,降低医疗和护理费用。大大有助于预防和消除老年人的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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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