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文科科研处与高研院举行第二十一期“通业青年讲坛”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韦路,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刚,复旦大学新

首先,

主讲嘉宾韦路博士做了题为《反思数字鸿沟》的学术报告。首先他开宗明义,指出数字资本主义不仅没有克服原有的贫富两极分化,反而产生了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导致了信息化资本主义的“数字鸿沟”。从接入鸿沟转向使用鸿沟,富有浓厚二元对立色彩的“数字鸿沟”概念亦受到挑战,因此他更希望借助“多模态网络使用”的概念,对后采纳时期“数字不均”问题做出研究。其次,他阐述了多模态网络使用指标的测量、分析方法,指出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并对由此产生的两个因变量——知识生产与政治传播和参与——进行了阐释。他的研究便旨在通过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的运用,采用美国全国性成人调查样本,对美国社会多模态网络使用的现状、归因和政治影响进行探讨。最后,他总结了这项研究的几点结论:第一,多模态网络使用模型应该是衡量后采纳时期数字不均现象很好的指标;第二,教育、收入等社会经济地位的背景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测多模态网络使用指标;第三,多模态网络使用是存在规律的,由基本应用到高端应用,广泛度和应用数量有对应关系;第四,多模态网络使用和知识生产、政治参与关系密切。如果我们要利用新媒介技术改变社会不平等,就需要鼓励人们更加丰富多元的网络使用模态。

主讲嘉宾刘志刚教授做了题为《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的学术报告。以中国法律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案例或事件(比如“齐玉苓案”、“巩献田事件”等)为背景,刘志刚教授想探究这其中涉及的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首先他以《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巩献田事件”为起点,提出下述问题:宪法作为根本法、最高法和民事立法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民法学界提出“民法优位论”,遭到宪法学界的抨击,那么宪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究竟应如何定位?接着,演讲人从宪法与民事立法的关系、宪法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宪法与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他强调了如下几个要点:一、宪法作为公法是作为私法的民法的制定基础,解读宪法根本法的方法应该有所调整,在民事立法中必须坚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与之相应,宪法的内容规定不应当在民法中照抄照搬,民事立法使宪法关注的问题具体化、成型化,并受其基本性框架的统合和约束。二、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在民事立法中能有何种功能?比如宪法中规定的人格权,在民法学界有相当大的借用呼声,但是很多基本权利在内容上并不对应,不是建立在主体地位平等基础上的,如若使用最终可能导致民事秩序的混乱。在民法的执行过程中,不能以民事行为违反了某种基本权利而追究法律过错,这种基本权利或许只能在法庭审判中发挥救济的功能。

主讲嘉宾姜华做了题为《从新知识阶层的兴起看<民报>的盛衰》的学术报告。他指出,由《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而来的《民报》,自同盟会成立之初,就被确立为同盟会机关报,它对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和辛亥革命的发生起到重要的宣传鼓动作用。如果以实际影响划分,《民报》大致可划为盛衰两个阶段:1-11号,是兴盛期,引领舆论风向,使革命思想流布社会各界;12号以后,是衰败期,伴随同盟会的分裂,《民报》内讧不断,大大削弱了其影响。他认为,综观《民报》兴衰始末,新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分化在这一演变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报》之盛,不仅在于革命党的有力宣传,此前数年间维新派、尤其是梁启超的思想鼓动及政局变化亦起到重要作用;《民报》之衰,相较外部的围剿,内部的分化在《民报》的瓦解过程中起到更直接的作用,也使得《民报》并没有完全发挥机关报的作用。《民报》兴衰过程中新知识阶层的联合与分化,既表现了社会巨变过程中知识阶层思想的复杂性,也对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




接着,与会学者和听众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问题和质疑。这些问题或质疑主要有:转型中国的法律问题具有显见的社会性、政治性和历史性,如果局限于法科的“内在视角”来考量中国社会转型中种种法律问题不仅遮蔽了问题的复杂性,也常常是徒劳无功的。而对于数字鸿沟,主讲嘉宾从政府视角转化到主体视角,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突破,是否还能看到更多的社会学分析数据?中国互联网模型的知识型参与和美国可以类比么?是否有中国的特殊性?数字鸿沟改变不平等这一论点是否更适合西方?在中国语境中关注网络平等,是否应该更多地关注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而不是我们用现代性话语所建构出来的问题?历史研究如何具有更自觉的问题意识和路径选择?三位演讲嘉宾也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提出了他们的见解和困惑。

最后,张乐天教授对本期讲坛做了学术点评。首先,他认为网络太复杂多样,一方面它让弱者发声,让信息更公开化,另一方面它也创造着不平等,让年轻人更快地融入并影响时代,让老年人更快地退出舞台。他认为,网络对平等的影响是间接的,需通过下面的权力格局来操控。要讨论网络使用和知识生产、政治参与的关系,或许更多地需要关注网络使用的具体方式,找到一个更小的切入点。其次,张教授认为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争论在现有的中国语境和研究环境中最好不要讨论,而分别探讨会有更大的空间。“看到红灯绕道”走,同时要去研究民法在中国具体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该如何制定、执行,在依然注重“关系”的中国社会,应不应该在具体法中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他认为我们的国家是个“剧场社会”,上下各有一套,需要我们有不同的方式来应对。最后,张教授对姜华的报告做出点评,指出历史学界或许需要反思,当选择和运用资料时,背后的理念是什么?《民报》这群人争论的背后是一个动荡的历史环境,在讨论这群人的个人因素时,或许时代的因素也是导致这些人分化的重要原因,而文章的论述应当更注意串起这条主线。

本次通业青年讲坛现场气氛热烈,学术批评与真诚的学术对话自始至终。最后,主持人刘清平教授再次代表高研院向到场的所有同道、特别是三位讲演嘉宾表示了衷心的谢意,并欢迎大家继续积极参与高研院的其他学术活动。
通业青年讲坛每月举办一次,每次邀请来自复旦大学以及其他院校的三、四位不同学科的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担任主讲嘉宾,分别做二十分钟的学术报告,然后与会人员进行自由讨论,并由评论嘉宾做学术点评。讲坛旨在打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学科界限和专业界限,改变学科割裂的、封闭性的研究取向,建立一种开放性的、超越学科分野的学术交流模式。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