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

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十一) 

社会科学的基础范式

 

20101123下午230,由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和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第十一期在光华楼东主楼2801高研院通业大讲堂举行。本期席明纳研讨的主题为社会科学基础范式,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唐世平教授担任主讲嘉宾。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当代中心主任邓正来教授主持了本期席明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刘建军博士,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导师、国际出版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晋教授,复旦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陈周旺博士以及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陈润华博士、纳日碧力教授、孙国东博士、刘清平教授、吴冠军博士、顾肃教授和林曦博士参加了本期席明纳。

邓正来教授首先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并向听众们介绍了到场的诸位嘉宾,然后请唐世平教授先做发言。与会学者围绕教授的发言进行了深入研讨。

主题发言

唐世平教授首先介绍了其论题的由来:他试图去克服自己对各个社会科学学派的敬畏,崇拜和疑惑,寻找到11个社会科学基础范式,为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局面提供一个清晰的理解视角:首先分析社会科学中不同的“学派”的长处和短处,然而不宣称会有统一的社会科学;其次为社会科学中不同学派之间更加有机的综合(organic synthesis)奠定一个基础。

基于上述意图,教授将自己的核心观点归纳为:首先在我们把社会科学中的所有的学派肢解到只剩下骨头后,整个社会科学只有11个基础范式,其中九个基石性的范式(物质主义和观念主义,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生物进化决定论、社会化和反社会化,冲突范式与和谐范式),两个整合性范式(社会系统范式和社会进化范式);其次,老师以“手电筒”之喻说明这11个范式的功效:这11个基础范式就好比是个11手电筒,用他们能够照亮人类社会的一些不同侧面。但是,除了社会进化范式在其最完备的时候能够将其他的 10个基础范式都整合起来之外,这些范式中的任何一个都只能照亮人类社会的一个有限方面;社会科学中所有的“学派” 都可以被“还原”成这些11个基础范式的不同组合。这些不同的组合决定了这些“学派”或“主义” 的根本分歧,以及它们在理解或解释不同社会事实时呈现的长处或短处。

在开始具体解释11个基础范式之前,教授指出了他描述这11个基础范式时所遵循的规则:首先,基于他对“本体论先于认识论,认识论先于方法论”的信念,主要关注11个范式的本体论问题及其认识论问题;其次在描述诸范式时需要明确提出某一个社会力量相对另一个社会力量具有本体论的优先性/比重以及由其决定的认识论的优先性/比重,以说明先用哪个范式来照亮社会事实,并且当发现拥有优先性的范式不足以解释/理解一个社会事实时,再引入其它范式,包括没有优先性的范式来先照亮社会事实。在他看来,那些忽略了拥有本体论上优先性的范式理论一定从根本上是有严重缺陷的,无论它综合了多少缺乏本体论优先性的范式,因为它们无法解释为何某些范式比另外一些范式对于理解人类社会更加不可或缺。然后为了给出这些基础范式明晰和精确的定义,他用最纯粹的形式来给出这些基础范式的核心假定,虽然看起来极端以至于站不住脚,但是却能有力地证明,为了充分理解人类社会,我们必须把不同的范式有机地综合起来。

接下来,基于社会理论中的人性假设,教授区分出人性的三种基础范式:生物进化决定论,社会化范式和反社会化范式;基于本体论层次上的基本事实抑或人类社会中一些根本性的力量,教授采用二分法区分出三组基础范式对,这三组基础范式是:物质主义和观念主义,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以及源自前七种范式的冲突范式与和谐范式;以便于分别对它们做出本体论优先性判定

在描述了11种范式的基本构架后,教授以表格的形式表明社会科学中一些为大家所熟悉的学派,如早期社会学的功能主义、马克思主义和韦伯主义,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学和理性选择方法,以及国际关系学的实在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是上述11种范式的组合。

  

1:  社会科学的基础范式 

 

第一维度:

物质和观念

第二维度:

个体和群体

第三维度:

行为的驱动力,

三个层次

第四维度:

和谐与冲突

本体论优先性

较少的范式

 

 

具有本体论

优先性的范式

观念主义

集体主义

反社会化

和谐范式

社会化

物质主义

个体主义

生物进化决定论

冲突范式


 

2  社会学的三大学派 

 

功能主义

马克思主义

韦伯主义

物质主义和观念主义

主要是观念主义

更多是物质主义,但也强调阶级意识、意识形态

更多是物质主义,但也强调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即把社会当作有机体)

集体主义(即把阶级当作基本的行动者)

集体主义和个体主义

人性:

1.     生物进化

2.     社会化

3.     反社会化

只有社会化

大部分是反社会化(如异化、矛盾、冲突),暗含生物进化

社会化和反社会化,暗含生物进化

冲突与和谐

主要是和谐

主要是冲突,但也强调阶级内部的和谐

主要是冲突,但也有和谐

社会系统范式:

多大程度上是系统的?

非常有限,因为遗漏过多基石范式

相当有限,因为遗漏过多基石范式

三个学派中最好的,因为整合了大多数基石范式

社会进化范式:

多大程度上是进化的?

反进化:系统不能改变

半进化:冲突引致变化

半进化:冲突引致变化

 

 

3  新古典经济学和理性选择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

理性选择理论

(政治学和社会学)

物质主义和观念主义

主要是物质主义

主要是物质主义

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

纯个体主义

纯个体主义

人性:

1.     生物进化

2.     社会化

3.     反社会化

包括非常有限的生物进化和社会化,不包括反社会化

包括非常有限的生物进化和社会化,不包括反社会化

冲突与和谐

主要是和谐,冲突非常有限

与冲突、和谐相容

社会系统范式:

多大程度上是系统的?

非常有限,因为遗漏过多基石范式

非常有限,因为遗漏过多基石范式

社会进化范式:

多大程度上是进化的?

伪进化:向均衡靠拢

伪进化:向均衡靠拢

 

争辩与讨论

林曦博士在基本梳理教授11个范式的划分方式之后指出,虽然教授意在以此来分析不同学派,厘清不同学派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用由不同的逻辑链条得出的11个范式看不同学派的论证,如何保证这种“看”不发生断裂?

教授认为林曦博士提出的问题恰好印证了自己所提出的“综合范式”的诉求,而且“走向综合”是贯穿整个文章的主题,未有任何断裂,同时11个范式是在肢解各个学派的理论之后通过归纳的方法找到的,也是穷尽了的。

纳日碧力教授认为教授的11个范式仅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研究社会,建议唐教授从生命的角度出发将人与其它生物,甚至与非生物的关联纳入其理论视域中。唐教授认为自己所讨论的社会体系已包含了非人类的生物,以及由人类思想创造的产物,如机器人,各种理论等等。纳日教授指出不同语言、不同世界观会具有不同的本体论,西方的社会进化论是否就是唯一确定的社会认知模式,还是有其它的认知模式?而后者就使得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接受一种社会认知模式,而是要作出选择。教授认为面临做出选择的不是本体论的问题,而是认识论的问题;在指出自己所持有的唯一的本体论立场之后,教授表明自己支持本体论的绝对主义,和认识论的相对主义。

随后有参与者希望教授能对社会进化范式与历史学、政治科学的发生学(genetive)的差异发表观点,并且质疑以“内生推动”为特征的社会进化机制和社会系统论的解释力。教授首先针对第二个问题指出,在理解一个社会事实时,赋予某一个力量/实体更多的解释力是一个实证的问题,也是一个经济的问题。针对第二个问题,教授以“survival of the fitter”来取代“survival of the fittest”表明将以社会达尔文主义来理解社会进化是偏见。

孙国东博士对教授11个基础范式有无统一的分类标准、是否违背形式逻辑规则提出质疑。并且认为,这种研究的意义何在?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哲学”研究,还是只是一种化约主义的理论把握方式?如果是后者,他会不会引导学生或读者对西方理论的脸谱化、标签式的简单化把握?教授认为,关于是否具有研究意义是见仁见智的问题;理论的被认可需要长期的检验,这也是科学探究的特征。

曹晋教授向唐教授建议:用“社会进程的变动性”比“社会进化”更恰当,不会固守于某种范式来观察社会现实。她还指出,由于唐教授的研究关注范式,但却缺乏真正的问题意识;更有意义的是否是:立足中国社会现实,来讨论中国的社会科学范式?教授认为自己具有高度的问题意识,并且自己所作的研究也是在提供解决问题——给出照亮社会事实的手电筒——的办法。同时自己的研究不是停留在方法论上的,而更多是本体论的。在进行社会研究时,不可避免会使用到范式,这也是自己研究所要揭示的主题。理解社会事实本身背后的东西是社会科学的最终目的,但确实会因为认识论的视角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观点,但是经过一定的时间,会达到一定真实的理解。社会进化和社会变动性是不同的,变化是被普遍承认的,但是如何解释这种变化则是社会进化论所要解决的问题。

刘清平教授和顾肃教授认为教授在简单照亮社会事实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价值和本体论承诺问题,也许这些因为价值问题和本体论承诺受到争议的范式归类才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教授则回应说,自己完全不排斥范式研究中的价值问题和本体论承诺问题,并且已在回答前面问题时指出自己是本体论上的绝对主义者和价值判断上的相对主义者。但他进一步指出,对价值问题和本体论承诺问题的回答是否完善或许又与对这些范式的选择取舍相关。

刘建军教授指出了教授研究的重要价值:关注社会事实。同时刘教授引用反对用范式研究社会科学的西方学者的观点对教授的研究做出批判:社会科学没有范式,范式会将社会科学肢解,社会科学有的只是杂交,这就是说,只有概念的履行、法的选择和视角的汇聚,没有范式。教授借用生物学的“杂交”概念作出了一个有趣的反驳:先要有基因才能有杂交,所以还是要肢解到最基本的因素(例如范式),才有意义。

陈周旺博士指出,所谓的11个范式不是并列的,不能同时作为基石而存在。何况11个范式并未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它们没有讨论“历史主义”,而且人在社会之中,在研究社会时个人的位置在哪里?针对老师的质疑,教授指出,在自己的研究系统中可确定本体论的优先性。社会进化范式远远好过历史主义并且会覆盖仅对社会历史进化做出线性解释的历史主义。站在科学实在论的基础上,教授认为,独立于科学研究客观的社会机制是可能的。

总结与回应

邓正来教授对席明纳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教授的研究为我们研究社会提供了另一个视角,根据11个范式向我们揭示出各个社会科学学派的局限性,但是问题在于:教授作出了这样一种假设,即较好的理论或者是最好的理论应该至少囊括这11种范式,在这样的理论背后所隐藏的预设是:理论的好坏与研究者没有关系。揭示社会科学的11个范式,怎么可能甩掉研究者的立场,尤其是研究者背后的意识形态承诺:即使出身相同的学者,他们所处的位置,对“手电筒”的选择是不一样的,这是科学主义者要直面的问题。而且,这11个范式并未穷尽,比如说布迪厄所讲的“关系主义”,冲突—和谐范式可以还原到它吗?

教授承认老师对自己研究理论的有力批判,并且回应说,他的研究不是要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化,事实上他所承认的科学实在主义被他称为“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或“后自然主义”(post-naturalism)。但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都有这样的共性:追求对事实背后的理解。此外,教授承认,用什么范式去研究社会是价值判断的问题,但是正如康德所指出的那样,研究者在特定时刻的偏见会在长期的探究中被抛弃。

最后,邓教授对唐世平教授的研究论题和精彩发言表示感谢。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卓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