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东副教授受邀主讲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法政讲坛”
2014年5月5日晚18时,应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张海斌教授邀请,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助理孙国东副教授在该院“法政讲坛”第25期做了题为“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的学术讲座。张海斌教授、社科部副主任丁冬汉博士、辅导员王亮出席了本次讲座。来自该校及附近高校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专业的近百名师生聆听了讲座,并在讲座结束后与孙国东副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孙国东博士提到的“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旨在描述中国式社会关系的一个著名概念,这种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以“已”为中心,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并形成不同的行事规则。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结构与伦理关系,直到今天依然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孙博士指出,费孝通所论的“差序格局”是在“前台”展示给大家的一种社会关系“别亲疏”的“关系社会”模型,它易于为人感知,也便于学者从文化人类学意义上进行把握;但在其“后台”还有一个社会结构层面“殊贵贱”的“礼治社会”逻辑,只有通过社会学、政治学的社会结构分析才能把它揭示出来。“差序格局”不仅在社会关系层面带来了“私本位”,进而与法治所要求的公民精神相去甚远,也在社会结构层面使“荣誉”原则压过“尊严”原则,带来了人格的不平等,与法治所要求的人格平等相抵牾,更在社会心理层面导致特权文化和“人上人”思维的盛行。

那么,中国有没有可能消解“差序格局”呢?孙博士认为,差序格局之为“格局”,表明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一种“纳什均衡”意义上的社会秩序结构,即给定其他人所有人信任“关系”,每个人都有积极性信任“关系”。因此,它一定有其现实的存在合理性,并在实际上发挥着其他社会功能系统本应发挥的“替代性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要在根本上消除差序格局,就应当从差序格局所发挥的替代性功能入手,特别是从促使差序格局发挥替代性功能的某些“社会基础秩序”的缺位入手。在他看来,差序格局实际上主要发挥着两个经济社会职能:一是关系共同体内部的经济互助职能,二是差序格局所遵循的“关系规则”对法律之稳定行为预期之功能的替代。现代社保制度和现代信用体系,正是可以消解这两种职能的“社会基础秩序”:前者除了有助于消除差序格局所造成的人格不平等的物质基础以外,所针对的正是它实际上发挥的社会保障职能(经济互助职能);后者则主要回应的是差序格局之所以能够实现对法律系统稳定行为预期之功能替代的信息经济学基础。因此,他认为,现代社保制度和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消解“差序格局”的运行机理和运行环境。在演讲的最后,他强调,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只有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规则意识,法治中国才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法治中国的建设,应走从“法治社会”到“法治国家”的道路。

在最后的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孙博士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在交流中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其间,孙博士特别提到,相比于法治成熟的西方社会主要通过发展社区组织和民间组织所实现的“再熟人化”来回应社会成员在陌生化社会的道德危机,中国式“差序格局”的“再熟人化”明显导致了以关系共同体为基础的“条块分化”、而非“功能分化”的格局。这使得在我们的社会中,普遍缺乏公德意识,自私、急躁而暴戾的气氛挥之不去,既缺乏应有的从容与优雅,也缺乏最低限的公共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