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正来教授应邀到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学

 

邓正来教授应邀到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学

2011324-26, C.V.Star教授、让莫内欧盟法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跨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施奈德(Francis Snyder)教授的邀请,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正来教授应邀到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深圳)讲学,并做了题为《生存性智慧与中国模式》的学术讲座。

24日下午,邓正来教授在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做了题为《“生存性智慧”与中国模式》的学术报告,施奈德教授主持了报告会。在报告中,邓教授首先介绍了其“生存性智慧”思想产生的背景,并就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雷默发表的《北京共识》所引发的关于是否存在“中国模式”的争论进行了自己的诠释,进而借用韦伯“理想类型”方法初步建构了一种“‘生存性智慧’发展模式”。

就其所关注的“生存性智慧”论题,邓教授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概括:一、就当下所有的中外学术讨论而言,大都是“知识导向”(knowledge-oriented)而非“智慧导向”(wisdom-oriented)的,“生存性智慧”概念的提出将开启“智慧导向”的智性探究。二、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大都是先行价值判断的或有意识形态承诺的,“生存性智慧”的研究是去价值判断和去意识形态的。三、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都内在地趋向于追求“知识增量”,因此,它们大都是在知识框架内部中展开的概念或逻辑游戏;离开了这些知识框架,这样的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生存性智慧”观念的提出,意味着它将挑战有关知识传统与增量之关系的铁律,并从根本上对知识、知识生产逻辑以及既有“知识导向”研究的科学哲学假设(特别是其科学主义预设)进行反思和批判,进而对知识框架存在本身予以质疑。四、当今任何一种“知识导向”的研究,从内在上讲大都是建构性的、逻辑性的、明确性的、原则性的,甚或是意识形态性的。,“生存性智慧”所探究的基本知识形态不再是传统“知识导向”之研究所注重的那种以确定性、普遍性为根本特征的“技术性知识”,而转向以不确定性、个殊性为特征的“默会知识”或“实践性知识”。五、“生存性智慧”是知识框架以外的与知识和有效意识形态紧密相依和互动的智慧。六、“生存性智慧”是地方性的,但是它区别于格尔兹所谓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七、“生存性智慧”乃是与各族群或社群的Nomos相一致的,也是与“外在”自然(external nature)和“内在”本性(internal nature)相和谐的。

在讲学期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创院院长雷蒙(Jeffrey Lehman)、 副院长严思德(Stephen Yandle)、院长助理许华和欧盟法及WTO相关法律学者通过茶话会等形式与邓正来教授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并就加强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初步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