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法学研究》论坛创设暨2014年春季论坛

来源:中国学术会议在线 

 

《法学研究》论坛创设暨2014年春季论坛 

 

[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名称(中文)  《法学研究》论坛创设暨2014年春季论坛

所属学科:     法学

开始日期:     2014-04-19

所在城市:     北京市     东城区

主办单位:     《法学研究》编辑部

[ 重要日期 ]

全文截稿日期:     2014-04-10

[ 会务组联系方式 ]

E-MAIL          faxueyanjiu@yeah.net

会议网站:     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37423

会议背景介绍:    

《法学研究》拟于每年四月和十月的第三个周末举办春季论坛和秋季论坛,聚多方智慧,襄法治盛举。论坛将通过征稿、约稿等途径,邀请学界对论坛主题有深入研究的学者参与讨论。《法学研究》2014年春季论坛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 为主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中国人民正在历经一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改革的推进与成功,离不开观念的更新、话语的引导和顶层的设计。法律人不能置身事外,要承担起宏扬法治理念、倡导法治话语、贡献法律智慧、参与法治构建的重任,努力成为改革的先行者。改革的伟大实践给法律人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也给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提升提供了新的契机。

当前土地问题十分复杂。作为人类最重要的生存和发展资源,土地制度的变革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改革的全面深化,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有赖于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权利基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调土地权利及其收益的分配公平;亦有赖于建立健全土地权利的配套制度,包括完善不动产征收与征用制度、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政府经营国有土地的公法约束机制等。围绕不动产的法律制度,应该是一个以民法为基础、全方位及多层次的法律系统。民法对于土地分配与利用秩序的确认与构建,离不开公法相关制度的认同与支持,也离不开社会法相关制度的保障。

本次春季论坛虽以“全面深化改革与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 为主题,但非命题作文。举凡事关土地权利及其收益的分配正义、农村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动产征收与征用、土地集约化利用、统一不动产登记、房地关系重构、房产税制改革、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以及城市规划法、预算法等政府经营国有土地的法律约束机制等,都可纳入本次论坛的讨论范围,由作者自行拟定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