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学术会议在线
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0.经济学—碳预算与气候公平
2010年4月15日-4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德国米苏尔社会发展基金会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0.经济学—碳预算与气候公平)在北京昆仑饭店召开。
来自德国、印度、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社科院、中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家气候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与会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国务院参事刘彦华、全国政协环资委副主任王玉庆、德国驻华公使与会致辞。欧洲议会议员Mr. Dan J?rgensen,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孙桢副司长就后哥本哈根进程做会议主题发言,凸现了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及负责任的立场,出席会议的还有社科院多国驻华使馆代表、媒体记者等共150余人。
会议紧密围绕“碳预算与气候公平”的主题,就后歌本哈根时代国际气候制度走向与气候公平议题,深入研讨了碳预算方案在未来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作用与地位,中国社科院研究团队、德国全球变化咨询委员会Daniel Klingenfeld、印度Dr. Mukul Sanwal、日本Mr. Mutsuyoshi Nishimura等专家、学者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碳预算方案。
德国全球变化咨询委员会提出了基于人均排放的碳预算方案,并把碳预算分配区间分为1990-2050和2020-2050,对此中国学者张永生认为,将分配基年置于2020年,未能体现“有区别的责任”,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相同的责任,这显然有失公平。关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德国学者Dr. Lutz Wicke明确表示必须改变现有气候制度的不平等,发达国家免费占据了超过公平份额的大气排放空间,没有真正认识到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在新的气候协议中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排放限制是不理性的,并且缺乏公平合理的气候制度是导致发展中国家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日本学者Hiroshi Hamasaki说,如果没有排放大国美国、印度、俄罗斯的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就很难奏效。日本学者Mutsuyoshi Nishimura表示,如果分配全球碳预算,可以纠正过去的排放不均衡,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在全球碳市场上出售排放额度获得资金,用于低碳转型,提供基本能源服务及采取适应行动。印度学者Mukul Sanwal表示碳预算方案必须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增长空间,要从“最小成本”转向“公平成本”。
大会对四国方案进行了充分细致的研讨,最终形成以下共识:碳预算方案是实现气候公平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国际气候谈判中,要体现气候公平的理念,确保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权益得到尊重,国际社会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采取行动。
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采取行动。如何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制度,? 英国公共政策研究所David Nash说,“公平”与“差异”是两个重要因素,并以英国碳预算的例子说明如何实现气候公平。在小组讨论中,各国专家围绕“墨西哥谈判前景与基于碳预算方案的气候制度”进行沟通交流,着重分析了气候博弈中各方的得与失,深入论证了现有国际气候制度的缺陷与机遇,重点研讨了以碳预算方案为基础的国际气候制度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