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员就职讲演

专职研究人员就职演讲:顾肃教授主讲多元社会的重叠共识、正当与善

专职研究人员就职演讲(四)

顾肃教授主讲多元社会的重叠共识、正当与善——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论述

2010426日下午30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称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就职系列讲座在光华楼东主楼2801“通业大讲堂举行了第四场主题演讲。

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是顾肃教授,他主要从事西方政治哲学、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主要学术论著有:《科学理性论》、《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罗尔斯:正义与自由的求索》和《宗教与政治》等。同济大学哲学系主任陈家琪教授和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刘清平教授担任评论嘉宾。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他向大家介绍了三位嘉宾、特别是顾肃教授的学术研究经历,并对来自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学生和老师们前来听讲表示欢迎。邓正来教授还为顾肃教授颁发了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聘书,大家鼓掌表示祝贺。

顾肃教授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多元社会的重叠共识、正当与善——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论述”。这场极富思辨色彩的学术演讲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首先,顾肃教授指出在已成既定事实的多元社会框架下,如何维护整体稳定,巩固秩序规则的道义基础,以实现民主宪政的合法统治,已经是当代政治哲学认真讨论的重要议题。

其次,顾肃教授讨论了稳定性与政治中立问题。他指出:罗尔斯在考虑到学说多元化的复杂问题之后,其《正义论》中有关秩序良好社会的观念就变得不现实了,他所讨论的政治自由主义关注的是各种对立的、不相容的广包理论(comprehensive theory)何以共存于一个民主社会的现实政治问题,这不是在进行谁是谁非的价值判断,而是将自己的主要任务设定为回答社会稳定性的基础问题。在遭受到社群主义者对于原子式个人和政治中立性学说的批评之后,罗尔斯的回应表明他论述的“正义原则和政治自由主义的重叠共识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防止因为不公正地对待公民而造成的社会伤害和崩溃。正义原则主要面对秩序良好的公民社会,而重叠共识则是针对多元化的社会。”

再次,顾肃教授讲解了“政治自由主义何以可能的问题”,即追问了政治领域的价值观的优先性、广包学说的确定性和正确性以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在讨论了罗尔斯及其批评者的相关论争之后,顾肃教授指出,“重叠共识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核心观念,他以此来说明宪政民主制度在多元社会中的稳定性基础,即人们宽容各自持有的各种各样的广包性学说和信仰,而只是追求并服从重叠共识,以便维持宪政秩序,防止社会分裂和混乱。”

复次,顾肃教授概括了后期罗尔斯政治哲学观念中的康德式特征,即他提出的政治正义观包含着内在规范理想和道德理想,特别是受到了康德自主(autonomy)概念的影响。顾肃教授将政治自由主义和至善论自由主义做了对比,指出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必要和能不能找到理想的道德作为自由民主社会的共同基础。前者是以区分道德的不同层面来解决既要对具体善观念间保持对立又要以某些道德观念为基础这一矛盾的。后者则认为可以找到一些理想的道德作为自由民主社会的共同基础。

最后,在前述讨论的基础上,顾肃教授指明了正当以及正当优先于善的确切含义,即“所谓正当,也就是一个社会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是非和权利标准,比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诚信等普遍价值观,这是最抽象层面的道德”,而“正当优先于善,指的是抽象层面的道德价值和标准优先于具体层面的道德观念,包括善观念和良善生活的标准”。

评论嘉宾陈家琪教授表示同意顾肃教授大多数观点。他指出:其一,政治稳定性问题涉及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信念,而后者在价值上是值得借鉴的,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来讨论,我们会发现问题将变得相当复杂。其二,相信是建立在信念的基础上的,其实质是试图把偶然的东西排除在外。就罗尔斯的理论而言,如果把人都变成一个个抽象的人的话,那么重叠共识是很容易达成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这样的现存的人的,偶然性也是排除不了的,所以重叠共识就是很难达成的。就中国的发展而言,很难用偶然性来界定其历史和现实的情况,诚如张光直教授所指出的中国的历史发展是连续的,而欧洲则是断裂的。其三,政治自由主义者讨论抽象的道德原则的同时尽量避免形而上学,这在学理上会产生矛盾。即是说作为一种抽象的道德原则,例如自由、平等、公平、权利等,应当坚持它们的普适性,这里面就少不了有真理和至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因为在抽象的意义上这些是不能分割,也是无法比较的。政治自由主义想尽量回避的形而上学问题,还是有待于继续讨论的。其四,宪法共识的问题涉及到宪法从哪来的问题,这关系到我们如何看待手段。如果我们相信某一手段能达成具有共识的宪法,我们甚至也会相信只有这个手段是对的,进而对之不遗余力进行支持,哪怕这一手段根本是不宽容的,甚至是残酷的。这造成了手段和目的的吊诡转换,结果常常是会令人失望的。其五,政治在中国表现出了极大的张力,一方面,被看待和被重视的政治问题在中国大量存在着,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就此而言,我们希望政治纯化一些,把政治划归政治,给社会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政治变成了少数人的事情,人们很难把自己看成是整体的一部分,也逐渐缺少归属感,无法将自身划归于政治,同样,在现实和学理上几乎很难清晰地讨论政治问题。

评论嘉宾刘清平教授同样赞同顾肃教授对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的论述,主要针对政治自由主义提出了两个批评性意见:第一,涉及到理性概念,刘清平教授区分了logosreasonrationality,并对逻辑思维推导出道德判断表示怀疑,指出把道德归结为理性的知识这一思路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了关于道德的知识不一定具备相应的道德水平。正如休谟所指出的,在以往的道德哲学体系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思想的跃迁,即从“是”或“不是”为连接词的事实判断,向以“应该”或“不应该”为连接词的伦理判断(价值判断)的跃迁,而这种思想跃迁是不知不觉发生的,不但在情理上缺乏相应的说明,而且在道理上也缺乏逻辑根据和论证。西方自由主义将其各种原则建立在抽象的、普遍的、被认为是客观的理性的基础之上,这就理论结构本身已经构成了某种内在的缺失。第二,政治自由主义以某些道德观作为基础,同时又认为正当要在各种善当中保持中立,这是否是自相矛盾?基于不同的立场,是否也可以把冲突、稳定和共存等问题的解决建立在信仰上帝、建立在忠孝、建立在社会的最大福祉的基础上呢?自由主义者在什么意义上确立他们强调自由和权利的重叠共识的理论意义?何以认为自由和权利能在二十一世纪成为公共价值的基础?其他的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东西能否被视为基础?刘清平教授强调了最根本的是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理性或其他方式来协调好自利利他、自爱爱人之间的关系。

针对两位评论嘉宾的意见,顾肃教授做出了回应。他指出:(1)罗尔斯是把道德自主、定言命令和目的王国这三个康德道德原则作为其政治自由主义的理论预设,而这些与“有没有自由意志”、“信仰和自由意志的关系是怎样的”等形而上学的问题是不同的。事实上,任何人彻底地回避形而上学都是不可能的,例如“为什么要平等”、“自由的普遍性、必然性和现实性”、“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对立”等这些就涉及到道德形而上学,需要继续追究。(2)截止到目前,专制威社会持续的时间超过了民主社会的延续时间,但作为形式而言,这里存在着一个大多数人趋同的选择,那么追问其中是否以及有怎样的人性基础就成了当下的必然选择?(3)对于自由、权利等进行的世俗化的理性论述使之渐渐带有普遍的价值,这很有可能会超越具体生活方式的差异。(4)罗尔斯的理性建构方式,包括所谓道德建构主义和政治建构主义,这些均是西方自由主义的最基本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

在学术讨论环节,在场听众反响热烈,主要提出了如下问题:不承认人有美德、极端恶和不宽容的人和普通的人之间能否达成重叠共识?在传统、历史、文化、语境积淀极端深厚的情况下,如何建立基本的共识?我们如何看待价值多元的问题?罗尔斯是如何看待古今中西之争涉及到的种种不同价值的?等等。顾肃教授一一认真地做出了回答,并就政治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以及民主的实现方式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邓正来教授对全场讲座做了简单的小结,再次向各位嘉宾与听众表示了感谢。高研院研究人员陈润华、孙国东、林曦、纳日碧力戈、沈映涵等参加了本次讲坛。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张东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