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期

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四十)

陈思和教授主讲“六十年文学话土改”

2011428晚上63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在光华楼东辅楼103报告厅举行了第四十场讲座。

  

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陈思和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同济大学中文系主任、人文学院王鸿生教授,复旦大学中文系骆玉明教授担任评论嘉宾。复旦高研院研究人员顾肃教授、孙国东博士、陈润华博士等参加了本次讲座。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他首先欢迎陈思和教授来到复旦高研院“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简要介绍了陈思和教授的学术背景与学术专长,并介绍了本次讲座的评论嘉宾王鸿生教授和骆玉明教授。

   

陈思和教授为在场师生带来了题为“六十年文学话土改”的精彩演讲。他首先为听众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当代文学更多是一种记忆性文学,而土改这场旨在结束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农民自身命运的政治运动,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当代文学领域却没有留下重要的作品,为什么?教授希望通过一种文史互动的方式,解释这一问题。

1949年以前,解放区出现了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暴风骤雨》、赵树理《邪不压正》三部表现土改题材的作品。而1949年以后,这类题材的作品却几乎是空白。政策的转向可能是理由之一:1952年土改结束,1953-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走向高潮,农民得到的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又被收回成为集体所有。张爱玲的《秧歌》中有一段细节,表达了作家写作土改题材在当时的不合时宜。但教授认为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作家用审美的方式表达历史情境时,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感情基调来构筑。如何表现土改运动中的中农政策、民间暴力和干部中的坏人,或许是作家面临的更大难题。

陈教授援引史学界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力求还原一个真实的土改运动。他指出,历来的土改运动都充斥着张爱玲在小说《赤地之恋》中所表现的暴力、投机分子和损害中农利益的事实。《赤地之恋》被定性为反共小说,但这些事实在文革后的土改题材小说中,比如张炜的《古船》、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莫言的《生死疲劳》等,都有表现。又比如四十年代的土改小说,丁玲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用一种委婉的方式表达不要伤害中农利益;赵树理常以农民的立场表现基层干部流氓和农民的尖锐冲突。陈教授指出,1949年以后作家在土改题材小说创作上遇到的最大困境,就是如何来描写暴力的美学问题。

教授强调,暴力是人性当中的有机部分,人类社会要发展,首先是要在私人中间制止暴力的发生。于是产生国家、法律,同时形成国家暴力。但在私人暴力和国家暴力之间还存在着“集体暴力”。“集体暴力”会制造一种理论,像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描写的“狼子村”那样,首先宣布一个人为“恶人”,然后动员群众予以斗争。当国家暴力不便执行之时,它会产生一种“集体暴力”, “集体暴力”无从查证并不负担任何责任,常常为国家暴力所利用。当我们的作家要表现群体暴力却又无法呈现它的正义性的时候,就会面临困境。在公开的文件上土改始终是强调非暴力的,要制止群众中乱打乱杀的行径,但实际过程中,完全回避却无可能。根据政策精神来写作的作家们是无法解决这一矛盾的,他们既无法回避土改中的暴力现象,也无法像战争题材那样公然描写暴力美学,他们厌恶暴力,但又无法彻底给予揭露和批判,首鼠两端,形成了写作上的巨大困境。

教授认为,不同时代对同样历史事件的文学表达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他以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为例反映诚实的现实主义小说是如何表达这种暴力美学的。他又以张炜的《古船》为例证,来说明文革后土改题材小说对暴力的重新书写,即已经超越了土改本身,而直视人性和暴力的根源——私有制。在讲座最后,教授以今天充斥在媒体报道中的私人暴力事件为例,指出这种现象发生的人性黑洞,以及社会将之附于淡漠谈资的可怕。他强调:今天我们再讨论土改问题和土改写作已经是一个过去式的问题,而人的私有制、贪欲及对财产的无尽追求如果不加克制,则会使我们重新陷入到暴力的可怕漩涡。

           

评论嘉宾王鸿生教授做了精彩点评。他认为,陈思和教授从土改问题入手,对六十年文学当中的一些盲点以及当下我们所遭遇或者即将来临的精神危机做了一些启示,其演讲通俗易懂,但内涵却很深。教授主要从方法的角度对教授的演讲做了点评。首先,他认为教授从现象而不从固定的预设进入研究,去追溯土改题材小说在文学史上的欲言又止问题,是非常值得借鉴的现象学还原方法。其次,他认为教授在解释问题的过程中,将共和国历史、1946年以来的土改政治与文学之间建立了一种互文对话关系,是一个非常好的文史互证研究。再次,他认为教授非常重视去揭示文学史叙述中隐匿掉的、省略掉的、没有来得及说或者说不出来的东西,一个好的研究。复次,他认为教授发现了一个问题,即文学如何面对革命运动中间所产生的暴力问题。他很有分寸地同时否定了“浪漫化”和“妖魔化”这两种态度的革命叙述,阐发了暴力的人性根源和衍生层次,并站在今天进行反思。最后,教授结合自己的阅读和研究体会,分析了土地革命正当性中伴随的“人道主义债务”,指出暴力的非常时期特征。他强调:教授是“八十年代重写文学史”的倡导者,之后海外也曾掀起“文学史再解读”思潮,这两股思潮对于今天的文学史写作都有很多借鉴和推动意义,而这场讲座让他感到教授在自己研究领域更加深入的综合思考,是一个很具有启发意义的研究。

    

评论人骆玉明教授也随后做了精彩点评。教授现身说法,首先谈到了自己下乡时见到的地主:谦卑同时身体强壮,指出这似乎是他们存活的条件。地主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国家具有巨大的人格数量,但却从1920年代后期直到文革,在政治上、道德上甚至肉体上被取消了。他强调,这是一个极其沉重并且需要被提及的历史话题。其次,教授谈到了革命的正当性问题。他提出一个问题,人类确立自己价值观的最后依据在哪里?真理的最终依据是什么?如果信仰上帝,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但如果上帝不立法而代之以人来立法,那么所有的正义和真理都是在特定时空中得以呈现的。他指出:正义和真理会给人巨大的行动力,于是造成数以百万的杀戮。人只要有仇恨,就会找到杀戮的对象。这种沉重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怎么能知道正义和真理具有足够的保障和立法依据?启蒙时代虽然发展出无神论,但却没有取消和扼杀有神论。上帝无法通过科学、逻辑、经验证明,但上帝必须存在,因为没有心中的神,人就会堕落。最后,教授指出:人对善的渴望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我们必须保有内在的神性。正义和真理是被设定的,同时被暴力所支持。当我们相信正义和真理的时候,要在更大的时空想到它仅仅是人的主观思维,而不是立法的最后依据。一个社会的更高的思维应该是人相信有神性,相信自己应该是善的。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观众席反响强烈,对今天的报告和点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疑问,与在场嘉宾进行了探讨与交流。交流的问题主要包括:正义和真理的充分性的评价标准?西方国家有没有类似于中国土改时期这种社会的动荡、对人性和道德的考验?如果请外国作家来写中国的土改,谁最合适?暴力和私有制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么?人性中的暴力到底是人的弱点还是神自身的弱点?媒体作为大众文化的传播者,有没有改善的空间?等等。

    

最后,邓正来教授对陈思和教授的演讲进行了总结。教授指出,陈思和教授和两位教授的点评使讨论的很多问题突显出来,最引发他思考的是教授所提出的三层次暴力问题。私人暴力是任何时代都存在的,国家暴力在必要的时候也会出现,要害的是群体层面的暴力。群体暴力往往出现在十分特殊的时代,它和私有制、公有制没有关系,往往使革命本身成为动力。同时,在群体暴力出现的时候,手段、动机和目的已经不分,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种现象往往在激烈、革命的时代出现。现在社会上积累了很多的仇恨,但仇恨绝不仅仅是积聚充分暴力的依据。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会出现群体暴力,是十分值得研究和讨论的。邓正来教授对陈思和教授所带来的精彩演讲和王鸿生、骆玉明教授的生动点评表示了感谢,并欢迎广大师生继续关注和参与高研院组织的其他学术活动。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