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宏:论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思想
姚国宏:论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思想
摘 要:市民社会思想是哈贝马斯学术生涯的一根主导性线索。作为新市民社会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研究源于他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考察。通过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结构以及政治功能的分析,他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世界,该领域处在全面的瓦解之中。为重振这一领域,哈贝马斯创立了交往行为理论,并指出,确立一种“理想语境”是重建市民社会的基本前提。针对19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发生的一系列重要的事件,哈贝马斯指出,世界正进入“后民族架构”的时代,应建立世界市民社会。这一构想,被许多人指斥为一个“乌托邦的方案”。但该方案正展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示范性力量。
关键词: 市民社会; 公共领域; 交往行为; 世界市民社会
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民社会理论再度流行起来并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哲学—社会思潮。哈贝马斯是推动并拓深其研究的一位重要人物。但在他做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贡献的这一领域,现行的研究对他的重视远远不够。事实上,哈贝马斯丛1960年代的公共领域研究经由1980年代的交往行为理论进展到1990年代的世界市民社会思想,有一脉相承的轨迹。市民社会是他思考的潜在背景,是不在场的在场。
一、市民社会的历史转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哈贝马斯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与界定,在他自身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也是不同的,其中对“公共领域”的专门论述一度遮盖了他对市民社会的真正关注。但从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与外延观之,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论述属于市民社会研究的一部分并不为过。比如,他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1990年版序言”中指出,“这本书的中心问题被认为是‘市民社会的重新发现’”。[1](P.29)可以说,哈贝马斯是从“公共领域”起步迈进“市民社会”乃至“世界市民社会”的。
1、公共领域的历史发生学考察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源自德文offentlichkeit,具有“开放”、“公开”的意思。在哈贝马斯著作的英译本中,这个德语概念根据具体的语境被译为“the public”(公众),“public sphere”(公共领域),“publicity”(公开性)等。哈贝马斯所谓的公共领域,是指介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有关一般利益问题的批判性的公共讨论能够得到体制化的保障,形成所谓公共意见(public opinion),以监督国家权力并影响国际的公共政策。总之,公共领域和公共意见的形成涉及一种公共性原则,这种公共性意味着公众以民主的方式控制国家的活动。
但是,这样的控制性活动并不是由来有自。哈贝马斯指出,公共讨论以批评性的意图来监督、实践公共权力(国家权力),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特殊阶段才发展起来的。18世纪末,传统的封建势力、教会、诸侯领地和贵族阶层发生了分化并最终分裂成为公私截然对立的的两极。这个两极化的过程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展开的。第一个是宗教领域的分化。第二个是君主权力领域的分化。该领域分化的典型标志是出现了公共财政以及由公共财政支撑的公共权力体系。君主权力后撤遗留的空间,开始逐步被公共权力机关以及自由组合到一起的公众所占领。第三个是封建等级领域的分化。从君主统治集团分化出来的公共因素发展成为公共权力机关和议会,从职业身份集团分化出来的公共因素发展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领域。这个资产阶级社会成为一个真正拥有私人自主权的领域,它直接与国家面对。封建等级不再是社会整合的基本标志。上述三个方面分化的结果,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出现。
联系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版序言”中的修正,我们大致可以将公共领域的结构划分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含文学的公共领域、政治的公共领域)和平民公共领域两种易于区分的类型。以阶级理论观之,这两种公共领域的参与主体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即文学与政治的公共领域的公众大多为有产者,而平民公共领域的公众则是典型的“底层的人”、“无产者”。它们区分的主要标准是参与者拥有的财产状况与教育水平。也就是说,要进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或“财产”的条件。这个“准入”的门槛意味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本身的悖论。
2、公共领域的转型 通过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结构和功能的考察,我们发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包含着两个内在的悖论,这两个悖论为该领域的结构转型埋下了伏笔。第一,公与私的悖论。哈贝马斯指出,在资本主义形成的初期,私人的独立性与市场规律所要求的独立性是相吻合的。但在晚期资本主义,由于整个社会此时已被纳入巨大的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已经超出私人家庭的限制,因此,公共领域介入小家庭的事务成为一种必然。这样,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与小家庭的私人化构成矛盾。第二,多与少的悖论。前面已经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是由私人通过自由地集合而形成的公众。但这样的集合是有条件的,比如对参与者一定的教育与财产的要求,就只能导致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进入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这样,理想的公共领域中的普遍性、公共性与特定历史阶段的公众的特殊性(即只有一小部分人成为公众)就构成不可避免的矛盾。
公共领域的上述矛盾在19世纪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中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它进一步推动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这种转型是全方位的,大致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公众本身发生了裂变。这个裂变简单地来说就是从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向文化消费的公众,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对公共权力的独立主观批判意识必然受到限制或丧失。二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趋势加剧。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公与私的严格界定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得以维持自身的前提条件。但自从1873年出现经济大萧条以来,伴随着贸易政策的明显改变,自由主义时代走到了尽头。一方面,通过法律和措施,国家深入干预商品流通和社会劳动领域。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机构的公共权力机关承诺对每一个公众开放。这两个方面促使经济弱者通过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经济强者相抗衡。其结果是,在私人交往中出现了私人的联合,他们组成利益集团(入工会、行会)以进行集体的政治诉求。利益集体的出现表面,现在的公共领域已经不再是公共权力的对立面并对公共权力进行批判,现在它们直接要求获得公共权力。上述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具有公共性质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再度“封建化”(政治化)的社会领域。
3、公共领域的衰落 哈贝马斯指出,这个对公共权力和私人领域进行控制并“再度封建化”的领域,表面上仍然是连接公共权力与社会的之间地带,但由于它的结构与功能的转型,现在只能称之未“伪公共领域”。伪公共领域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彻底消解和对公共权力的没收是通过以下过程展开的: 首先,它驱使公众服从利益的需要,私人自律再也无所依托。缺乏理性批判的大众传媒颠覆了原先通过话语交流和文字力量的自我反思,将公众变成心灵漂泊的个体。媒体被大型企业所操纵,并受到利益集团和政党的广泛影响,成为后者追逐利益的重要手段。当报刊的功能从争取公共意见的自由区域转向大众媒体的商业化的消费服务时,公共性的领域就被私人利益所改变。其次,它驱使公众服从于领袖或权力人物的意志并让他们把自身寄身于集团利益,而属于公众自己的私人利益实际上被消解了。这个时候,公众与国家的接触基本上是在权力机关的办公室和接待室里。这种公共性实际上是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权力关系,是由凌驾于剥夺了公众权利的各种组织所操纵的公共性。由此,在一定的历史单元中发育而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在当代进入了全方位的衰落。
我们从以上三个依次推进的层面考察了哈贝马斯在1960年代围绕“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进行的市民社会思想研究。我们发现,哈贝马斯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历史性追溯的结果恰恰是它的衰落,这与他试图建立的自由主义模式的理想型公共领域明显相悖。那么,他重振市民社会的视角在何处?
二、重建市民社会的理论建构
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全面萎缩的“晚期资本主义”世界,不仅仅丧失了批判意识从而被外在各种力量支配了命运的个人是不自由的,不健康的;而且这样的社会在整体上更是需要“救赎”的。这个救赎的方案,就是复兴公共领域。然而在国家权力日益膨胀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循着哈贝马斯重振市民社会的内在努力,我们试图钩勒出他后期论述中的早期思想倾向,由此得出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哈贝马斯两卷本著作(《交往行动理论》)所阐述的思想,即交往行为理论是其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论核心。哈贝马斯试图论证,通过整个社会的合理化交往,达到人类的真诚沟通,从而形成一个理想的交往与言说情境,并最终实现有序而规范的市民社会生活形态。
1、作为交往行为背景的生活世界 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体系中,系统与生活世界是两个重要概念。系统,在哈贝马斯那里有两个意思。第一是作为社会的制度或组织,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它大致相当于社会的物质再生产领域。第二是作为研究社会世界的一种分析架构。研究者采取一个观察者的客观角度,去分析和了解社会现象;但同时也代表着一种系统分析的方法,把社会作为一个系统去了解,重视其结构和功能层面。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哈贝马斯建构了“系统(system)——生活世界(lifeworld)”的双重框架来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但就交往行动理论的整体视之,生活世界才是他关注的真正中心。
什么是生活世界?根据哈贝马斯的解释,它是与系统相对应的一个领域,是一种由“文化传播和语言组织起来的解释性范式的贮存”。[2](P.283)他从交往行为与生活世界的相关性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哈贝马斯把交往行为定义为达到理解的活动,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得以“落实”的基础,是交往行为得以继续的“界面”。在这个意义上,生活世界构成了交往与理解的结构、背景和前提。[3](P.165-168)它包含着一组社会成员都视为当然的有关世界、社会等事物的“共同的基本信念”以及得到普遍接受的解释,它们促进并形成了构成交往行动取得理解和一致的过程。生活世界是由文化(culture) 、社会(society)、和人格(personality)三种因素构成的一个结构。在文化层面上,人类间的相互交往不单只是依赖文化资料作为沟通的媒介,而在交往的过程中会同时传递和更新文化知识;在社会层面,交往行为不仅仅只调节不同意见或社会行为,并且会促进社会整合和人类的归属感;在人格方面,交往行为有利于社会教化的实现并促使个人自我观的建构。
根据哈贝马斯“系统——生活世界”的二重架构,我们知道,系统与生活世界是紧密相关的:在经济、政治、家庭以及其它的制度性设计中再生着生活世界的文化、社会和人格的各个方面。系统的发展要依靠生活世界提供“意义”上的支持,生活世界的意义再生与创造得益于系统的经验保证,这有点类似实践与理论的关系。然而,人类进化的整体趋势却是二者逐步的分离。分离的结果不是二者各安其分,而表现为前者对后者的侵蚀。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分离,是欧洲封建主义等级制社会向现代阶级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但是现代化的资本主义模式是以生活世界符号结构的扭曲和物化为标志的,……”。[4](P.282)权力与金钱以惩罚和报酬取代了交往行为的共识成为行为调节的一般模式,生活世界的交往主体的行为协调从以语言作为理解的中介转向非语言的中介,这意味着行为脱离了生活世界相互理解的背景、前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出来的权力和金钱“系统”形成了一个客观的世界,一种不受规范指导的第二自然界。生活世界的贬值成为必然。这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晚期资本主义的窘境与危机在系统与生活世界这一分离过程中日益显露出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瓦解的真正原因正在于此。
2、交往行为的类型学分析 我们已经指出,要理解哈贝马斯的社会“救赎”之道,就必须深入社会公众的内在世界,对他们的行为所以发生的依据进行语言学的分析、结构性的分析。这种分析,哈贝马斯是通过对交往主体行为的类型划分及其论证来实现的。他从语言学与社会学的角度讨论了两类交往行为。
一类是语言学的行为分析。哈贝马斯指出,首先,任何一种交往行为都是以理解为目的的活动。要达到理解,一个参与交往的人必须:(1)说出某种可以理解的东西;(2)使自己成为可以理解的;(3)与他人(听者)达成相互理解或共识(consensus)。[5](P.29-30)其次,人类的理解必须借助于语言。最后是关于语言应用的判断标准问题。哈贝马斯提出三个方面的判断条件。第一,语言的真实性要求,即一个陈述外部世界事实的语句必须被认为是真实的;第二,正确性要求,即一个产生出了共同认可的价值规范的语句必须被认为是正确的;第三,真诚性要求,即一个表达了说话者意图的语句必须被认为是真诚的。[6](P.392-394 P.418)
根据这种分析,我们会发现,它的确可以有效地揭示出交往过程中发生畸变的原因以及阻碍理想性语言情境得以实现的条件。也正是借助这种分析,哈贝马斯试图勾画出一个理想社会所必须的理想语境,在那里社会行动者可以准确地进行沟通,获得相互之间主观情形的实际认识。通过没有外界强制力和威逼力的争论,公开地调解他们之间的分歧。联系哈贝马斯重建市民社会的努力,可以看出,他试图要以更包容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
另一类是社会学的行为分析。哈贝马斯分析了四种社会学行为范式,并分别阐述了其与不同的世界的关联。第一,目的性行为范式。它是最基本的行为,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在给定的行为情境中选择合理的手段和方式实现主体预求的目的。在这里,人和事物没有本质区别,与之合作的他人只是行为者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第二,规范调节行为范式,是指社会集团成员根据共同价值和规范调节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行为者主要不是与客观世界相关,而是与社会世界相关。社会世界确定了一系列有关主体活动的规范,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都有明确的要求,主体必须遵守。遵守规范不是对事实的认知,也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意图,它是一个社会集团对其成员的要求和社会成员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集体的义务。第三,戏剧行为范式。在戏剧行为中每一个行为角色在公开场合有意识地向作为观众的其他人展示自己的主观情感、品质、愿望等“主观性”行为,即或多或少地展现自己的“主体性”。戏剧行为的核心内容是自我展示,它是以主观世界为中心的。[6](P.122-134)
上述三类行为范式表明了人类社会行为的不同侧面。但在哈贝马斯看来,它们都没有把握以语言理解为中心的行为的真正意义,仅仅具有语言的某一方面功能。也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引入交往行为范式。交往行为是指至少有两个行为者通过理解协调相互间关系的互动行为。在交往行为中,语言同时承担认知、协调和表达的功能,语言作为相互理解的中介具有独立的意义。行为者共同寻找他们对情境和行为计划的理解,以便以意见一致的方式协调彼此的行为,实现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该行为的核心内容是情境的解释,它以语言世界为中心。比较特殊的是,交往行为不直接同世界发生关系,而是反思地、间接地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联系起来,把三个世界作为自己的解释框架。
通过哈贝马斯上述语言学和社会学的行为分析,我们可以借助下表, 更清晰地看出这两种类型
语言学的行为范式 主题 有效性要求 三个世界 社会学的行为范式
自我表达的 言说者的意向 真诚性的 主观世界 剧场的
交往性的 人际关系 正确性的 社会世界 规范调节的
认识式的 陈述内容 真实性的 客观世界 目的性的
的交往行为划分的依据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分别在三个有效性要求的支撑下,三种语言学的交往行为对应于三种社会学的交往行为范式,并最终呈现于三个世界之中。但分别就某一种行为来说,不论是在语言学意义上还是在社会学意义上,它们都是有限的、不完备的。因此,就必须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构造一个理想的交往情境。
3、生活世界的合理化 哈贝马斯上述抽象的行为类型分析,终归是为了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并最终体现在整个社会领域内确立起理想的交往情境,从而矫正被殖民化了的生活世界,达至系统与生活世界的有机统一以及构成生活世界的三个结构因素的再生产的有机统一,即文化再生产、社会再生产和人格的自我发展的有机统一。这样的情境在社会宏观层面的表现,就是国家与社会各安其分的状态,公私分明的状态。这个过程首先是从生活世界的合理化开始的。
哈贝马斯对合理化(理性化)的分析是从韦伯的合理化理论开始的。在韦伯看来,现代化就是理性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二个层面:一是社会系统的合理化,它表现为资本主义经济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同时意味着经济与政治的分离,在经济领域建立起企业科层化,在政治领域则是国家的官僚化,整个社会被纳入工具理性模式的支配之下;二是文化的世俗化,首先是传统社会中指导人们行为与生活的宗教形而上学信仰系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解体,这个过程,被韦伯称之为“去魅”(disenchantment)。通过这个过程,现代化实现了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以及法律道德的合理化。在这个过程中,价值理性失落了,人的自由也失去了。韦伯对于现代化的这个基本判断,哈贝马斯不以为然。他认为,合理化过程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历史趋势,但是其具体的进程并不如韦伯所描述的那样,仅仅是社会的合理化;目的理性的合理化过程对应的不过仅仅是目的性行为,这是一种片面的合理化,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正是这种片面性合理化过程的一个缩影;社会发展还应有其它行为的合理化过程,尤其是生活世界的总体合理化。
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活动的界面,它为交往行为不言自明的情境提供了价值与意义的资源。交往行为合理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生活世界的正常再生产,具体表现为构成生活世界的文化层面的有效沟通,社会层面的有效整合,以及人格方面的健康自我观的建构,也就是生活世界的结构上的合理化。它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是文化的合理化。在资本主义不断扩张的过程中,文化走向了世俗化,这为文化的合理化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文化的“去魅”,将文化与自然区分开来,在语言观上表现为语言本身的意义与所指的对象之间的恰当分离。文化的合理化表现为主体对上述三个世界的知识按照各自的有效性要求进行论证,做出客观评价;表现为主体对日常的语言和知识保持一种持续的反思循环,进行有选择性的接受和认同;最终表现为科学、道德、法律以及艺术各自按照自己的知识逻辑建构自身,彼此平等地对待对方,而不像晚期资本主义那样,科学技术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压制了其它知识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其次,是人格的合理化。长期以来,主要以工具理性合理化为核心的现代化过程把人对意义与价值的理解纯粹地导向目的性行为。尤其是在现代资本主义权力和金钱两大亚系统的压制下,人发生了全面的物化和异化。人格的合理化意味着只有主体把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体意识理解为是作为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意识,才意味着主体自我观的正确形成,道德、法律等现代性的普遍规范调节标准才会获得遵守。
最后是社会的合理化。其重要标志是在整个规范调节领域确立一种包容的、公平的商谈情境,使民主真正地还原它的本来面目,而不像现在那样成为少数利益集团和公共权力人物谋取私人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其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体的反思与批判意识的建立和有效发挥。反思能够“使主体从对假设性力量的依赖中解脱出来”,[7](P.133)从而发挥理性的潜力。这意味着人们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行政命令的压抑、控制中解放出来,形成自身的语言结构来作出独立的判断,改善对话环境,实现自由交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以民主的反思形式形成的道德和法律才有可能成为调节国家共同体内部关系的普遍性规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主体不仅是宗教、文化、种族、职业或地域生活共同体的成员,也是具有普遍的集体意志的国家——甚至全球大家庭中的一员。在这里,我们已经看到,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未来向度:一个世界性市民社会的形成。
由公共领域到生活世界,代表哈贝马斯将自己的研究范围扩大,不再只是关注公共事务的争论,而是包括了所有日常生活的言谈行为。交往行为理论可以理解为是其市民社会研究的理论基础,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不同于工具合理化的交往行为的合理化,最终实现“理性在其呼声多样性中的统一”;哈贝马斯对语言行为的分析以及关于语言交往的“理想情境”——一种具体实践中的“商谈”和“对话”——的探讨,则是试图在晚期资本主义实现一种“全面的”民主的努力。
三、迈向世界市民社会
哈贝马斯重建市民社会的构想被人们普遍指责为是一个“乌托邦”的方案。但这个方案在哈贝马斯本人看来却具有强烈的现实性。这种现实性,直接与他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判断有关。哈贝马斯认为,市民社会,乃至全球市民社会的形成,已不再是一个经济解放的问题,而是生活世界、社会和个人行为如何实现合理化的问题。在晚期资本主义,经济保障、社会保障等等“旧政治”主题被生活质量、公平与效率、人权以及个体的自我实现与更新等“新政治”主题所取代,生活世界殖民化的表现领域正是这个新主题所覆盖的范围。也正是立足于这样的思考,1980年代末期以来,哈贝马斯积极地投入了日常生活政治,开始了由理论批判转向社会实践批判的晚年生活。从早年的公共领域研究到交往行为理论的确立,对话、辩论、商谈等一直是哈贝马斯的核心语言,而其晚年的社会实践批判仍然以“话语政治”为中心。
1、话语政治:从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1996年,哈贝马斯出版了他的政治哲学著作《包容他者》。这本书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一是多元主义社会,其中的多元文化矛盾日益尖锐;二是民族国家,它们组成了一个跨国家的统一体;三是世界社会语境下的公民,在他们的背后,世界社会已经成为一个风险共同体。[8](P.1)实际上,这里提到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正是哈贝马斯实践话语政治的基本内容。话语政治要求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对他人都应怀有普遍的团结互助的责任心。没有差别地尊重每一个人,也应该包括尊重别国的人或有自身的异他性的不同民族的人。团结他人,即把他人看成是我们中的一分子,是我们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的责任。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详细论证了“主体间性”这一重要的概念。他强调,在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公共领域中,只有实现了主体间的“独立思考,自由交流”才算是具备了实行民主的基本前提。而在国际政治领域,针对不同的国家、民族、种族以及文化,也存在着这样一个相互性问题,这就是文化间性。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概念表明,话语政治确立的既不是个人的地位,也不是集体的地位,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把个人联结为共同体的人与人之间对话关系的地位。同样,文化间性要求无差别地尊重每一个民族,既不是尊重哪一个单个的民族,也不是要求消灭主权国家,以建立一个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它突出的是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只有经过平等协商,铲除歧视人和给人带来痛苦的消极观念,并把那些处于边缘状态的人包容在相互关怀之中才能确立起一个有序的世界共同体。在这样的共同体中,包容他者不是把他者融入自身,更不是排斥他人,而是指所有的人都可以参加到这个共同体中来。这里,哈贝马斯突破了早年在公共领域研究中的局限,开始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构筑他的“公众”:它不仅包括富人、多数派,也包括妇女、宗教群体乃至土著民族。这些人在完成社会化过程的同时,也体现出了他们建立认同所依赖的生活方式。[8](P.166)
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人群之中确立其文化间性,并不是要把他们的社会生活条件与包括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所有的人彻底扯平,而是为了保护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传统的完整性,以便让他们的成员能够通过这些生活方式和传统重新确立起自我(这一点,恰恰是生活世界的文化合理化的基本要求)。没有这样一个完善的“自我”的确立,也就不可能有政治公共领域公众的形成;而对于国际政治来说,被压抑的、被歧视的国家与族群将时刻是引起全球不安定的构成要素之一。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发出真诚的呼吁,“不同的文化类型应当超越各自传统和生活形式的基本价值的局限,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相互尊重,……以便共同探讨对于人类和世界的未来有关的重大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应当作为国际交往的伦理原则得到普遍遵守。”[9](P.215)
2、激进民主观。整个20世纪90年代,世界范围内发生了三起重要的国际事件,一是苏东剧变,二是海湾战争,三是北约对南斯拉夫的空袭。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思想,尤其是关于建构世界市民社会的主张,与这些重要的历史事件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几次事件深刻地改变了冷战以来的国际局势,它使得整个人类的历史进程具有了更大的不确定性。从此,人类进入一个“后民族架构”的时期,“对于新的跨界格局而言,变动与界限是一幅很有诱惑力的图景”。[10](前言)哈贝马斯所描述的晚期资本主义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已经溢出单一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全球性“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社会的协调与共处需要有一套新的原则或规范。这就是哈贝马斯的激进民主观。
激进民主观之所以是“激进的”,是由于我们一贯在政治的领域来理解民主,哈贝马斯则试图在生活世界中确立起一套民主的机制。在发达的西方社会,许多冲突已经偏离了以物质与经济为中心的旧的政治模式,“这些新的冲突产生于文化再生产、社会融化和社会化领域,它们以亚议会的、至少是超议会的抗议形式表现出来。隐含在它们之中的冲突反映了交往结构行为领域的物化。……总之,新的冲突不是围绕着分配问题而是围绕着有关生活形式的语法。”[11](P.146)因此,把生活世界从权力与经济的系统压力下解放出来,确立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建立平等的商谈机制,是民主在当代的必然要求。根据这一要求,民主必然要由政治领域走向生活世界。
激进民主观包含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确立一种以对话为基本交往形式的生活方式。每一个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在自觉地放弃权力和使用暴力的前提下,自由平等地参与话语的论证,在此过程中,人人都怀着追求真理、服从真理的动机和愿望,并对在对话过程中达成的规则的实现之后果承担责任。[12](P.146)哈贝马斯认为,如果一切人都可以参与意志的形成和争论,那么,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政治的基本判断,就能得到他们的自觉支持。这种生活方式应该成为当代社会生活的常态。第二,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第三,确立一种立足于主体间性的文化。今天,任何一个主体(甚至以现代民族国家为代表的国际主体)都不得不被卷入与他人、社会之间的交往活动之中。因此,主体能否形成恰当的自我认同,培育出世界公民人格是现代文化的起码要求。第四,民主是一种决策程序和政治操作程序。哈贝马斯一再强调,对话理论要求通过对话或商谈达成共识,这种观念反映出公民以理性的眼光关注民主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民关注的是利用民主程序来表达自己的倾向性,并以此进行商谈与论证。
从文化间性到激进民主观,哈贝马斯立足于“理想的言语环境”的重构世界市民社会的构想,标志着他对世界政治的关注由维持国际秩序的经验层面转向政治意志形成的过程和环境。理想的交往环境本身保证了政治决策合法化的形式条件。激进民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资本主义乃至不合理的国际政治进行改造,以期实现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平衡,建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规范格局乃至世界市民社会。
3、世界市民社会:一个美好的乌托邦?依照哈贝马斯的设想,在未来的世界市民社会中,“无暴力的共同生活将使个人的自我实现和自主成为可能。这种自主……建筑在团结和正义之上……宽容和相互理解成为人们的思维和行为的根本动机。而宽容,便是在不放弃现代世界在文化、社会和经济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寻找合理的生活形式、真正的自主与和平的共处,即在一种同一性中自由地、真诚地生活。”[9](P.15)当然,哈贝马斯也清楚地知道,这样的世界市民社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他从理想性和建构世界市民社会的可能的方向上作了细致地论证。第一,整个国际社会要立足于后民族架构,进行一种观念上的转型。传统的民族国家以及他们的国民应该超越“国家利益”,把自身的视角拓宽成为“全球治理”的视角,实现民族国家的政府从“国际关系”向“世界内政”的转变。[10](P.124)这个“世界内政”,是没有世界政府的市民社会。第二,在具体的操作形式上,可以由小到大,层层推进。哈贝马斯提供的思路是先从地区性合作开始慢慢扩展到全世界。以欧盟为例。哈贝马斯认为欧盟不仅是一个经济联合体,而且应当建成政治联盟,形成欧洲政治公共领域的交往网络,在欧盟内部实现跨国家的民主政治。他提出了在欧盟内部需要实现的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一个欧洲市民社会;第二,建立欧洲范围的政治公共领域;第三,创造一种所有欧盟公民都能参与的政治文化。”[10](P.157-158)最后,是世界市民社会的出现与和平状态的到来。在这个由自由国家组成的世界市民社会里,大国和强国必须放弃好战的对外政策,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应该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并逐步过渡到一种自由的政治文化,使大多数人养成一种爱好和平的素质。
哈贝马斯这一未来“世界市民社会”的构想和设计,遭到了许多人的怀疑,指责其具有乌托邦的倾向。 针对这些指责,哈贝马斯提出了他自己关于乌托邦的一种理解。在他看来,决不能把乌托邦(Utopia)与幻想(Illusion)等同起来。幻想建立在无根据的想象之上,是永远无法实现的,而乌托邦则蕴含着希望,体现了对一个与现实完全不同的未来的向往,为开辟未来提供了精神动力。乌托邦的核心精神是批判,批判经验现实中不合理、反理性的东西,并提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它意味着,现实虽然充满缺陷,但应相信现实同时也包含了克服这些缺陷的内在倾向。检视历史会发现许多曾经被认为是乌托邦的东西今天都变成了现实。[12](P.143)他很有信心的指出,“一种理论观念的强大之处就在于,一旦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它的正确性,它就会顽强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无论遇到的障碍有多大,它总有一天会变成现实。”[12](P.152)
四、一个简短的评价
市民社会的研究在今天已经成为全球性现象。与历史上以洛克、霍布斯、卢梭以及黑格尔、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相比,以葛兰西、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新市民社会理论有其显著的不同,主要标志是从古典市民社会理论立足于经济——政治的研究立场转向伦理——文化的研究立场。哈贝马斯所开辟的道路,实现了市民社会研究的语言学、社会学转向,试图重振晚期资本主义的公共领域并走向世界市民社会。在他这里,人类解放的主题让位于资本主义的自我更新。通过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及瓦解的历史社会学分析,哈贝马斯对人类美好的未来寄希望于交往行为理论。该理论强调,以语言为核心的交往活动及其三大有效性要求在社会规范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生活世界的各结构因素的修复需要交往行为合理化的实现;以语言为核心的“话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根本原则。他主张以“话语伦理”来约束、指导人的行为、人与人的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实践,摈弃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中权力和暴力的非法使用,从而建立一种“无统治”的社会秩序。
毫无疑问,哈贝马斯这个一再被人称为“乌托邦”的构想,的确有其诟责之处。比如,(1)像罗尔斯对哈贝马斯的批评,认为交往行为理论以及他的社会救赎方案脱离了现实的价值判断和具体的国际政治语境,因而是空洞的、抽象的;(2)通过自由认同而达成、代表多数人意愿的话语整体或共识,就一定是真实、公正、正确的吗?历史上很多时候,话语的共识最终形成了“少数人的暴政”,个人的自由和话语权力被践踏,像德国历史上第三帝国时期的纳粹话语。(3)哈贝马斯关于全球化将使民族国家从总体上消亡的断言,也显得过于粗糙。全球化事实上不但未能减少和消除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的摩擦和冲突,相反却加剧了它。一方面是民族国家的界限似乎越来越模糊;另一方面,恰恰是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民族主义在1990年代重新兴起,并演变成为规模甚大的反全球化浪潮。(4)哈贝马斯关于世界市民社会的构想,显然是建立在西方的价值观之上的,其核心是西方式的议会制民主和人权至上主义。他确立了西方社会制度以及价值观的普适意义,在追求文化间性的过程中恰恰让自己陷入了“西方中心主义”的尴尬境地。
在我看来,哈贝马斯市民社会思想的积极意义恰恰在其乌托邦的色彩。在晚期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政策和国家干预主义普遍盛行,整个社会生活受到全面的控制;在传统的社会主义阵营,由于深受苏联模式影响,国家计划更是无所不包,几乎垄断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一切方面。也就是说,在整个国际范围,政治国家已经成为一架高度官僚化的机器,它按照一整套工具合理性原则整合社会,压抑一切人们对内心自由的向往和生存意义的渴求。也正在此时,关于权力的合法性、工具合理性、国家合理性的限度成为国际范围内社会哲学的主流话语。汉娜·阿伦特、柯恩、阿拉托等都参与了这一主题的探讨。但毫无疑问,哈贝马斯是这一研究维度的领唱者。如果把历史的发展视为一种有选择的“试错”,那么,可以说,这一过程几乎穷尽了关于人类社会理想的所有可能的选择。哈贝马斯指出,否认一种仍然存在于破碎和断裂之中的理性的作用,那么,一种理想的、公正的社会秩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全面地确立。目前应该做的,恰恰是提出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案,以消除当今社会显现出来的缺陷,克服它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使世界向较为公正的未来发展。今天,我们在国际和国内范围内大力倡导建立“对话”机制,以期形成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种努力,毫无疑问,也属于这样的一个历史潮流。正如哈贝马斯所说,乌托邦不是幻想,而是立足于现实批判基础上的合理性构建。乌托邦的力量就在于为人类在理想与现实的紧张对峙中时刻提供重要的参照力量,使人类不断矫正自己的行为,从而实现由此岸向彼岸、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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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宏,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210097)
来源:公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