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帆:认知、态度和社会环境:老年歧视的多维解构

栏目:人口老龄化研究·2012年总第23期发布时间:2012-01-17浏览次数:5922
吴帆:认知、态度和社会环境:老年歧视的多维解构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增长与老年人口比重的提高,老年群体的整体特征更为突出,代际利益冲突、老年歧视等相关问题也比以往更加凸现。在老年人无法得到公正的资源与机会分配的背后,往往存在针对老年人的偏见、观念性歧视和制度性歧视。老年歧视不仅是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文章根据问卷调查数据测量我国目前不同社会群体所存在的老年歧视在认知、情感和行为层面上的表征程度,以及对老年人生存状态、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客观评价,分析我国老年歧视的现状与代际和谐程度,为合理地分配代际利益、建立行之有效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社会机制安排措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老年歧视;代际和谐;人口老龄化
 
1 问题的提出
二战后,随着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和平均寿命不断增加,全球除少数非洲国家外,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人口结构都在趋于老化。目前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已有60多个进入“老年型”社会,中国也在其中(United Nations,2007)。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国家统计局,2006),中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2000年的10.46%和6.96%相比都有较大的提高。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预测(2006),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17%;2050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0%以上,总量将超过4亿。
个体在老年阶段的主要特征体现为生理的老化、心理的老化和社会功能与社会角色的退化。因此,呈不断增长态势的老年人口对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生命周期中的最后阶段,老年是个体在各个生命阶段地位和状况的积淀与反映。相应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就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进步的重要标志。由此,老年人生活的品质不仅体现为物质生活充足,精神生活丰富,还体现为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但是,伴随着老年群体整体特征的日益明显,老年人的需求与其赖以生活的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凸现出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不断尝试建立各种制度来应对老年人口增加带来的社会问题。联合国1995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上,把“不分年龄”的概念加入“人人共享的社会”,提出“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发展理念,并把其作为社会融合的基本目标。
在社会迅速转变和全球老年人口迅速增长、老龄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老年歧视已经成为继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之后的第三大社会歧视问题,成为实现和谐老龄化的主要阻碍因素之一。社会不同群体对老年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方式表征着一个社会的文化、制度和舆论对老年人的基本态度与行为取向。老年歧视会通过资源掌握者的权力和能力,将歧视性的认知和情感态度转化成行为、习惯、法律或社会政策,造成在工作场所、医疗卫生、教育、公共服务、媒体、家庭等各个领域对老年人资源和机会的不公正分配,损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尊严,并影响到代际关系及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应对老龄化给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带来的挑战,我们不仅要关注老年群体对各种资源的需求状况及其满足程度,还要关注社会中老年歧视观念的传递途径及其危害性后果,并从社会政策层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消除老年歧视,为顺利实现老龄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2 老年歧视的内涵、根源与测量
老年歧视的内涵是在歧视与年龄歧视的一般性概念框架里展开的。因此,在界定老年歧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厘清有关歧视和年龄歧视的基本涵义。
2.1 歧视与老年歧视
“歧视”是作为“公平”、“正义”的对应物提出的,关于具体的内涵,有很多种界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兰登词典把歧视定义为:无视一个人或一件事情的真正价值,而是根据这个人或这件事情所归属的群体、阶层或类型来做出支持或反对的决定。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The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认为,歧视是指一个人或一组别的人因其年龄、种族、肤色、出生国或所属族裔、性别、怀孕或婚姻状况、残疾、宗教、性取向或其它重要特质而受到另一人或另一组别人不公平的待遇。[1]
我国学者对歧视的内涵也进行了探讨,把“歧视”的一般含义理解为根据阶层或者群体而不是根据个人的特长或优势加以区别对待和考虑(林嘉、丁广宇,2006);另一些学者则区分了社会学意义和法律意义上的歧视,认为前者是指人因其先赋因素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后者是由规则上不平等对待构成的歧视和行动上的结果不平等造成实际上的歧视。[2]
尽管有各种概念界定,但关于歧视的基本内涵已经基本达成两个共识:一是差别或不公正对待;二是造成了消极的意义和结果。差异是世界的基本属性之一,并非所有差别对待都会导致不合理,也并非所有的一视同仁都会产生公平的后果。例如,在经济学中,由于资源是相对稀缺的,所以只有通过充分竞争才能进行最有效的资源配置,而竞争的各种规则本身必然将人群区分开来,产生差异性的结果。因此,只有没有合理依据的区别对待或相同对待,产生了消极结果,使得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这种区别对待或不公平对待才称之为歧视。由此,歧视通常被界定为基于偏见形成的对个人或群体的不公正对待并产生了消极后果。
根据歧视的基本含义,不同领域延伸出了有关具体歧视的定义,从歧视危害群体的人口学特征为参照进行分类,可以将歧视分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和种族歧视等类型。把年龄视为决定性的因素并作为基本评判标准进行资源和机会分配,造成不公正待遇的结果就称为年龄歧视。
年龄歧视中的主要指向群体之一就是老年人,老年歧视(Ageism)一词由美国国际长寿中心主席罗伯特·巴特勒首次提出(Butler,1969),界定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偏见和歧视。有学者判断老年歧视是年龄歧视中最为严重的一种(Rupp, Vodanovich & Crede,2005)。特拉克斯勒(Traxler, A. J·,1980)认为老年歧视是可以界定为任何由于年龄原因而对个人或群体做出判断的态度、行为或者制度,或者纯粹以年龄为基础进行社会角色分配的现象。1995年巴特勒(Butler,1995)将老年歧视列为社会的第三大歧视,仅排在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之后。中国大百科全书将老年歧视定义为社会中在一定程度上流行对老年人的成见、偏见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和行为。也有学者认为老年歧视是社会大众对老年人的一种无理的负面的塑型和差别对待,包括制度歧视、社会歧视和家庭排斥(易勇、风少杭,2005)。
根据老年歧视在不同领域的表征,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工作场所、医疗卫生、教育、公共服务、媒体、家庭等各个领域的老年歧视。以工作场所里的老年歧视为例,如强制性的退休、因为是老年人而非健康或能力因素失去就业、职业培训或晋升机会都属于这个领域里的范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2000)对“城市老年人对工作机会的评价”调查显示:48%的老年人认为工作机会很少,20.9 %的老年人认为工作机会较少,只有6%的老年人认为工作机会较多。尽管权威的研究结果证实,年龄不是影响绝大多数工作绩效的重要因素或负面因素(Segrave,2001)。但是工作场所里的老年歧视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市场准则,虽然职场中的年龄歧视是许多国家反歧视法案中最被重视的方面,也始终屡禁不止。
实际上,老年歧视产生的后果不仅给老年人,也给社会整体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见图1)。老年歧视不仅降低了老年人自我效能,致使他们对自己的负面评价增多,经常处于抑郁和压力之中,造成工作绩效低下。同时也会进一步导致整个社会人力资本的浪费,造成代际之间的不和谐甚至会出现敌对情绪,以及社会整体绩效的降低。
2.2 老年歧视产生的根源
老年歧视源自何处?这是理论界始终在探索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关于老年歧视的产生有多种阐释。一些研究证明相关知识的匮乏、态度、传统文化积淀所形成的刻板印象等原因都会导致老年歧视。一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制度和舆论会通过不同的路径构建人们对待老年人的基本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方式。例如,在很多人的认知体系里,都会存有一些固化的观念: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更难创新,老年人的适应性更差,或者老年人的工作效率更低等。特拉克斯勒(Traxler, A. J,1980)曾分析美国社会中老年歧视缘起的社会因素:一是西方社会对死亡的恐惧心理,二是美国社会更重视年轻人文化的广泛存在,三是市场经济造成美国文化中对效率的崇尚。
由于老年歧视基于人们的偏见而产生,所以从社会心理学视角来分析老年歧视产生的根源就不可或缺。目前,相应的观点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歧视来自于人们的认知,具体而言就是人们的刻板印象(Perdue and Gurtman,1988);二是歧视来自人的情感和态度;歧视产生于个体意识中的认知层面和情感层面。换言之,除了刻板印象之外,人们的情感取向也是重要根源之一(Plamore,1971;Ruppet al.,2005)。
总之,无论是文化积淀、经济模式、制度因素、媒体宣传还是因为个体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特点的影响,被内化到个体意识中的认知偏差和情感排斥是老年歧视产生的根源。任何老年歧视所造成的负面结果都以认知和情感为基础,通过资源掌握者的权力和能力,将歧视性的认知与情感态度转化成行为、习惯、法律或社会政策,最后造成家庭、社区、企业、政府、社会等各个层面上对老年人资源和机会的不公正分配,以及老年人尊严的丧失。这就是老年歧视产生并发挥负面作用的逻辑过程(见图2)。
 
2.3 老年歧视的测量
实际上,西方学者通过研究证明很多对老年人的负面评价都是自动形成的,当一些人存在老年歧视的观念时,他们自己并没有清醒和明确的意识(Perdue & Gurtman, 1988),通常是无意识生成的。因此,研究者们创建了一些问卷来测量老年歧视程度,客观反映和描述对老年人的歧视状况。这些问卷分为三类:一是测量人们的认知,对老年人的错误认知或刻板印象(Tuckman & Lorge,1953);二是测量人们对待老年人的态度(Rosencranz & McNevin,1969);三是同时测量人的认知和情感态度两个方面(Fraboni,Saltstone & Hughes,1990)。1990年由Fraboni,Saltstone和Hughes创建的FSA问卷(Fraboni Scale of Ageism)可以同时测量老年歧视的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具体而言,量表不仅评价导致老年歧视的认知因素,歧视的态度、避免和老年人接触等情感因素也包括在测量范围之内。另有研究证明相比于其它量表,该量表更为完善一些,能均衡地测量老年歧视的表征程度(Rupp et al.,2005)。
总之,社会不同群体对老年人的认知偏差和情感排斥的表现形式是什么?程度如何?同时,社会群体对老年人所生活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社会支持体系的基本评价是怎样的?对于以上问题的回答,都能在很大程度上解读社会的老年歧视现状和程度,以及观念性歧视和制度性歧视所造成的实际影响后果。
3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调查问卷的设计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以期呈现具有不同特征(年龄、性别)的社会群体(老年人、上班群体和大学生)对老年人的基本认知、情感和行为表现,以及对老年人生活状况、相关社会制度与社会环境的客观评价。
本研究的调查问卷参考《联合国老人人权原则》的基本内容与FSA问卷,经过试调查,并在采纳有关专家建议的基础上设计而成,共27项指标。每个指标的评分,答题者根据题项的描述,依同意程度,采用李克特式五级评分标准(Likert 5-point scale),从1(非常不同意)至5(非常同意)进行测量。问卷有两个版本,分别针对非老年人和老年人两个群体,题目内容完全一致,但提问方式和人称表达有所区别。
问卷内容包含两个层次和五个基本纬度。第一个层次是社会群体对老年人的主观评价,涉及认知、情感和行为方式;第二个层次是社会群体对老年人的客观评价,包括对老年人生活状态的评价,以及对我国目前的社会是否构建了一个公平对待老年人环境的判断。五个纬度分别是认知纬度、情感和行为纬度、对老年人生活状态的评价纬度、制度评价纬度和社会环境评价纬度,其中,前两个纬度属于第一层次,后三个纬度属于第二层次。
认知纬度试图了解社会不同群体是否存在对老年人的认知偏差,即偏见。如前所述,在人们的认知体系里,有很多固化的概念,直接构成了老年歧视的主要内容。老年人自己,以及年轻人在与老年人相互接触的过程中,都会形成某种或某些印象或判断。例如,认为老年人的知识过于陈旧,或者老年人更容易抱怨等等。由于受到社会环境、政策导向、主流文化或媒体宣传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基于认知结构而产生的谬误,不仅存在于非老年人群体之中,也可能存在于老年人群体之中。
情感与行为纬度期望揭示社会群体对老年人的情感疏离程度和行为排斥程度,两个版本的问卷分别从非老年人群体的情感态度,以及老年人对这种情感态度的主观感受两个视角进行评估。情感疏离是老年歧视的主要形态之一,表现为尽量避免和老年人进行接触和交流,不愿意与老年人建立亲密的情感关系,是无法认同的一种表现。行为排斥则表现为不愿意和老年人一起工作、生活和娱乐,尽可能减少与老年人的直接接触。年龄方面的差距,会使非老年人群体拥有不同于老年人的性格特质、偏好、世界观与价值观,彼此差距过大,就会缺乏认同感,造成行为排斥。同时,如果当资源和机会稀缺时,老年人与非老年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时,也会导致代际群体之间的情感疏离和行为排斥。
生活状态评价纬度用以测评社会群体对老年人目前生活状态的判断。如老年人是否能够得到他人的照顾、是否有充分的途径和年轻人共享知识和技能、是否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在生活方面是否有决定权,以及老年人在经济上的贡献是否影响老年人被对待的方式等等。
制度评价纬度希望了解社会群体对目前有关老年人制度安排的完善程度、合理性和公平性的评价,从社会不同群体的反映制度安排是否保证了老年人拥有与其他群体相同的权利,判断老年人在社会参与、决策参与和职业发展上是否存在制度性歧视与隔离。
社会环境评价纬度旨在揭示社会群体认为社会环境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提供两方面对老年人需求的满足程度。在硬件设施方面,包括老年人是否能安全、方便、且受尊重地走路和使用各种交通工具,在居住场所、商业区及公共服务场所(如商场、医院、银行和邮局等)是否有各种针对老年人的设施等;在服务提供方面,主要是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和其他服务体系里,是否包括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点设置的人性化的、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方式。
显然,不同的社会群体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由于生命经历的阶段性差异,导致他们对老年人生活状态的体会、需求和期望都不一致。但是,社会不同群体评价的差异,尤其是老年人与非老年人之间的区别,能从不同的角度客观反映代际利益的差异,甚至矛盾和冲突,以及老年歧视在不同群体层面的具体体现。
4 样本构成与数据分析
本研究的调查样本为580个(见表1),来自三个部分,一是大学生群体(19~22岁);二是低于60岁的上班群体(22~59岁);三是老年人群体(60岁及以上)。问卷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愿意配合调查的人员。
在五个评分等级中,3为“一般”,1和2分别代表“非常不同意”和“不同意”,4和5分别代表“同意”和“非常同意”。题目均被设计为对老年人正面评价,因此,如果总体样本的均分越高,说明老年歧视程度越低;反之,则说明老年歧视程度越高。实际上,由于李克特式五级评分标准的区间很小,所以,数据之间微小的差别就能反映出数据呈现事实之间较大的差距。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态度问卷,所以采用一致性系数(Cronbach系数)来检验问卷的信度,一般而言,信度系数达到0.70以上即符合态度问卷的要求。大学生、上班群体和老年人问卷的系数分别为0.778,0.814和0.848 ,表明调查问卷的信度较好。
 
4.1 各群体在两个层次上的均值比较
由表2可知,三个群体在主观认知层次的平均分数均高于3,低于4(见表2)。无论是老年人的自我评价,还是非老年人群体(大学生和上班群体)的评价,都处于“一般”到“同意”之间。对比来看,老年人群体的自我评价分值最高(3.46),其次是上班群体(3.39),大学生最低(3.26)。非老年人群体对老年人的主观认知所体现的歧视程度虽然不明显,但对老年人整体的评价也并不积极。一方面,均分大于3,说明非老年人群体对老年人的基本认知、情感亲近程度和行为接近程度略高于一般水平;另一方面,均分低于4,表明非老年人群体对老年人的整体评价并没有达到认可的程度。这反映出非老年人群体在整体上对老年人并不具有显著的认同感和肯定态度,在行为上也不愿意接近老年人。老年人对自己主观评价的平均分值为3.46,虽然高于非老年人群体,但也说明了老年人对自己的基本认知,以及对其他人对自己态度情感的评价也并不高。
相对于主观认知评价,三个群体在客观评价层次平均值上的差异性更大一些,大学生为2·91,上班群体为3.05,老年人群体的分值为3.34。大学生对老年人客观评价层次的平均值低于“一般”水平,表明大学生对老年人群体目前的生活现状、制度及社会环境支持的评价主要持否定的态度和消极的评价。而上班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客观评价层次的平均分值虽然高于“一般”水平,但低于“同意”水平。相对而言,老年人的评价最高,表明老年人对生活状态和社会支持在整体上的肯定程度要高于非老年人群体,这可能是因为老年人对社会支持体系的预期低于其他群体,因此更容易满足。在总体上,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认为老年人整体的生活状态并不理想,老年人目前的基本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而且有关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对老年人生活的支持程度也远远不够。
 
总之,无论是主观认知还是客观评价,老年人的满意度均高于其他群体,而上班群体又高于大学生群体。表明这三个不同群体对老年人的认知和情感态度存在一定的差别,而且也反映出他们对老年人生活要求的标准并不一致,说明年龄以及由年龄所决定的生命周期的阶段性征和社会特征都是影响老年歧视程度的重要因素。
4.2 各群体在不同纬度上的均值比较
由图1我们可以直观地比较三个群体在五个纬度上的不同评价结果(见图3)。相比而言,大学生在各个纬度的评价都是最低的,上班群体次之(除了制度评价的均分高于老年人),老年人群体的评价则最高。这进一步表明了年龄因素是影响并决定老年歧视程度的重要因素。
 
如果将主观层次两个纬度的均分逐一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处在“一般”与“同意”的区间。而且,相对而言,不同群体对老年人在认知上的认同感,要高于情感和行为上的认同感。同时,老年人的自我认同感也高于对外界对自己亲近感的判断。实际上,这种现象符合人们的一般心理过程,因为,认知上的认同并不必然会导致个体在情感和行为层面上的积极结果;意识层面的判断和操作层面上的实际接触,由于对个体的影响和意义截然不同,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是不一致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你觉得老年人的经验和知识对你或其他人仍然有价值”这一项,在三个群体的认知纬度所有单项分值里都是最高的,分别为4.37、4.26和3.85。尤其是非老年群体的评价都大于4,说明他们普遍肯定老年人的知识和经验对社会和自己的价值。
不同群体在客观层次上的评价结果表明,大学生在生活状态、制度和社会环境评价这三个纬度的平均值都小于3,说明大多数大学生认为社会并没有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生存与生活环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大学生对老年人社会支持环境的预期和要求。
三个群体在制度评价纬度上很相似,数值都处于2.90~3之间,低于“一般”程度,在客观评价层次中是最低的。这表明不同群体均认为目前我国的相关制度还不能充分支持一个公平对待老年人社会的构建,老年人在社会参与、决策参与和职业发展上存在着一定的制度隔离。
另外,老年人和非老年人群体在社会环境评价上的反差最大。其原因虽然需要更为严谨的研究,但是我们可以初步推论老年人对生活的预期程度源于其成长的社会环境,他们成长于资源相对匮乏的时代,因此对社会环境的要求也低于非老年人群体。当然,分值高低所代表的满意程度是相对而言的,由于都没有超过4,说明从总体上,社会整体存在着对老年人的忽略和差别对待,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并不乐观。
 
4.3 各群体在不同纬度选项的比例分布情况
从不同群体对老年人评价选项的比例分布中(见图4),我们发现三个群体在认知纬度选项的比例分布主要集中在“同意”,大学生、上班群体和老年人的比例依次为33.8%、36.3%和43.2%。如果我们将“非常同意”和“同意”加总在一起作为正向评价,将“非常不同意”和“不同意”加总在一起作为负向评价,结果也是一致的。三个群体在认知纬度上的正向评价比例都超过了50%,尤其是老年人群体的自我认知的肯定程度超过了60%,显然老年人的自我认可度要高于其他群体对他们的认可度。
情感和行为纬度选项的比例分布则略有差异,老年人选项的比例分布主要集中在“同意”的选项,为47.1%;上班群体在“正向评价”和“一般”两个程度上的比例一样,均为38.4%;大学生选择“一般”的比例为36.4%,略高于“正向评价"比例(35%)。这反映了非老年人群体对老年人的情感和行为介于正向评价和负向评价之间的“一般”水平,而老年人对非老年人群体对自己态度、情感和行为的评价要高于非老年人群体的评价。
如果进一步分析客观评价层次的三个纬度的选项比例分布,可以发现大学生对生活状态评价、制度评价和社会环境评价的选项比例主要集中在负向评价上:其中有38.3%认为老年人的生活现状不尽人意,有37.1%认为老年人的制度环境存在问题,还有43.1%认为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并不理想,如老年人对自己生活的决定权小,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得到家庭或他人的照顾,对家庭经济的贡献大小会影响被对待的方式和态度等。这表明在多数大学生的眼中,我国老年人目前的生活质量不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但是,与大学生主要持负面评价截然相反,上班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在生活状态的选择比例则倾向于“正向评价”。尤其是老年人有大概61%的选项集中在正向评价上,高出上班群体15个百分点,高出大学生23个百分点。从总体上说,老年人对自我生活状态的满足程度要高于非老年人群体。但在制度评价纬度,却有39.4%的老年人持负向评价,在三个群体中,老年人对目前制度安排的满意程度是最低的。
至于社会环境评价,三个群体呈梯度排列,大学生、上班群体和老年人的选择比例依次主要集中于“负面评价”、“一般”和“正向评价”,分别为43.1%,40.2%和53.9%。这种梯度分布也反映出不同群体对老年人社会环境的预期和要求程度的不一样,老年人建立的标准要低于其他非老年人群体,更容易获得满意。
5 结论与反思
根据本次调查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在中国社会存在着老年歧视倾向。无论是从社会不同群体对老年人的主观评价,还是从他们对老年人生存现状的客观评价都发现了这一基本事实。同时,不同社会群体,由于年龄的差异,以及由年龄决定的生命周期的阶段性差异和社会特征的差异,使得他们对老年人的认知及对老年人生存环境的评价也有所区别。
在我国老年人口迅速增长、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各项针对老龄化社会的应对措施和制度安排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老年歧视的存在无疑会进一步恶化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因此,我们不仅要将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纳入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构建中,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降低和消除被内化到个体意识中的对老年人群体的认知偏差和情感排斥。
老年歧视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效率和竞争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因此,崇尚年轻人的文化不可避免。长期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定位,使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倾向于关注在岗人员和年轻人的利益,忽视老年人的需求。因此,年龄优势不仅形成了有利于年轻人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社会产生老年歧视的趋向,进而影响家庭内部和整个社会层面上的代际关系,造成代际关系的疏远、矛盾与不和谐;另一方面,老年歧视的后果又会进一步强化以年龄优势为基础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
如果非老年人群体对老年人的认同感很低,不仅会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和生活照顾方面缺乏应有的支持、也会造成老年人在精神上孤独、缺乏安全感。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老年歧视程度会进一步演化,日益扩大代际之间的不和谐,使老年人成为人数众多的弱势群体,必然会影响到对老年人的赡养及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代际互动中,经济上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是对老年人来说,获得认同和自身价值的社会肯定是更为重要的基本需求。
总之,老年歧视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资源分配和机会获得在老年人群体里无法得到公正的体现,并且损害社会公正,剥夺老年人应有的权利,破坏老年人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必须从政策层面加以完善,并促使非老年人群体在构建一个公平的社会过程中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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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嘉,丁广宇.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理由及其法律界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http://www.cnlsslaw.com.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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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United Nations.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06 Revision.UN 2007


吴帆,女,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讲师,经济学博士。天津:300071
 
[1] 引自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网站,http://www.hreoc.gov.au。
[2] 引自人大与会网,http:// www.yihuiyanjiu.org,“反就业歧视理论讨论会”。
 
来源:《人口研究》200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