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邓正来问题”深度检视

栏目:图片新闻发布时间:2011-06-22浏览次数:1251
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邓正来问题”深度检视
 

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十三):“邓正来问题”深度检视

 

2011613下午两点,由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为“高研院”)和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深度研究席明纳”第十三期在光华楼东主楼2801“通业大讲堂”举行。

本次席明纳的主题是“‘邓正来问题’深度检视”,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副院长郭苏建教授担任主持。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冰心研究会副秘书长吴励生先生,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和孙国东博士担任主讲嘉宾。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杰教授担任评论嘉宾。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邓正来教授,高研院研究人员刘清平教授、陈润华博士、林曦博士,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林崇诚博士也参加了此次席明纳。

郭苏建教授首先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并向听众们介绍了到场的诸位嘉宾,并请四位主讲嘉宾就本次席明纳的主题发表各二十分钟的主题发言。

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冰心研究会副秘书长吴励生先生的演讲题目为《邓氏学派及其学术正面塑造性力量》。他认为,当下中国思想家中,最具哲学批判和理论建构能力的是李泽厚和邓正来:前者侧重文化-精神秩序的型构和转型推动,后者侧重经济-社会秩序和政治-法律秩序的型构和转型推动,都为中国人真正可欲的生存秩序安排提供了正面的塑造性力量。他认为,邓氏通过对哈耶克社会理论和法律哲学的高度理论化归纳,对其整体秩序型构的逻辑链条以及“规则范式”和元法律原则做出进一步追究,在全新的历史和现实情势下通过方法论世界主义转换,对当下世界秩序和中国自身秩序的正当性问题,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创新,从而达致中国“伦理性文明体”重塑的诉求。他以邓正来先生提出的生存性智慧发展模式、元法律原则、元社会科学和主体性理念及其最重要的“理想图景”追求为例,论述了其中蕴含的正面塑造性力量。他认为,在李泽厚那里,对“何以可能”的问题限度缺乏必要警惕而存在有本体论的终极性追求,使得他的“本体论同一”还存在某种嫌疑;而在邓正来这里,对本体论追求的开放性使其对秩序理想的追求、对“中国人”生活理想图景的制度安排,充满了精神张力和理论张力。

广西大学法学院魏敦友教授的演讲题目为《新道统论为现代中国法学奠基》。首先,他提出理解现代中国法学的三个维度,即何以法学?何以现代?何以中国?他认为,法学知识是中国遭遇西方的一个知识建构,始自晚清的从西方大规模的引进法学知识的运动,正在走向自己的逻辑终点。因此,他提出了新道统论作为一种法哲学的主张。其次,他指出中国思维的基本范型为“道论”,其理论抱负是以“新道统论”为现代中国法学作奠基。“道”指的是作为一种思想的特质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历史性、世俗性、循环性和整体性体现了其内在的规定性;“统”指的是思想的延续性。儒家、道家甚或中国其他思想派别,不过是“道论”思维之树上的果实。他所谓的“新道统论”主要针对的是宋明理学,旨在应对基督教背景的西学而产生的、新的有别于理学的法学知识。最后,他认为,法学知识与理学知识最大的区别或许在于,理学将事物之理归于物,而法学将事物之理归之于人,人为自然立法,同时人也为自己立法。他比较了“新儒家”与“新道统论”的区别,指出“新儒家”试图从儒学内部去开掘出科学、民主、法治这些价值,而“新道统论”则志在平整中国思想的场地,重新开启中国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可能性,让这些新价值更方便地进入,并进一步对这些价值进行系统的批判,从而为一个新的法学知识时代的到来做准备。

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的发言题目为《“否定性”的理想图景》。他认为,邓正来教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是一个意识形态批判的实践。他首先指出,意识形态不但规范了“现实世界”之边界,而且规范了一个社会的“理想图景”。要激进地改变一个社会,最彻底、根本的方式便是,激进地改变这个社会之自我构型所倚赖的那个总体性的意识形态。他认为,邓正来先生这本书便是以“中国法学”为个案、批判那支配过去三十年中国学术话语之总体形态的西方“现代化范式”。其次,他认为意识形态批判在邓正来那里,体现为一种“知识生产批判”。知识具有对当下既有的社会秩序及其制度进行“正当性的赋予”和“批判性审查”两个对抗性的社会功能,而就当代中国法学、进而中国学术而言,知识生产就只有“正当性赋予”的意识形态模式,而批判性的知识生产彻底丢失。只有当我们对作为当下社会运作之“判准”与指引该社会前行之“方向”的“理想图景”做出激进的反思时,我们才能真正有效地截断这套主流“知识系统”的“正当化赋予”之意识形态操作。最后,他认为,邓正来先生提出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是一个否定性的概念,旨在反对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独断论,是一种纯粹意识形态批判的知识生产,他旨在把这个“重大问题”开放出来,交给每一个从“前反思状态”中走出来的读者去思考与发言。

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孙国东博士的发言题目为《我对“邓正来问题”的阐发理路与近期研究计划》。首先,他指出了法哲学在我们时代的核心地位。他从文化合理化和社会合理化两个视角简要勾勒了明清以来中国人心灵秩序和意识结构的转型,即“从天理世界观到法理世界观”。因此,我们有理由期许法哲学是明清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第一哲学”,从理学到法学的转型是我们应当实现的“哲学突破”。“转型法哲学”就是要力图建构我们时代的“法理世界观”。其次,他从六个方面阐述了他自己把“邓正来问题”阐发为“转型法哲学”的一些前提性认识。这些认识主要有:相较邓老师所强调的“全球化”和“世界结构”而言,作为对社会秩序及其正当性和可欲性进行追问的研究,社会转型更应当成为我们的社会—历史背景;对“文化”或“文化认同”的认识不应仅仅停留于论纲式的号召层面,或者诉诸于民族文化情绪、情感,甚至情结,而应当结合既有的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成果理性认识“文化”或“文化认同”在现代社会秩序原理中的恰当位置和功能,同时结合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看到文化变迁、文化再生和文化创新的可能性;尽管我们将“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视为一种“未赋值的占位符”(unsaturated placeholder),尽管在“后形而上学之思”的背景下我们不能代替公共选择对这种“占位符”“赋值”,但我们还应当去探讨使这种“占位符”“赋值”的形式化建制和程序;等等。最后,博士就自己未来三年的四项研究专题及其思路向大家作了汇报。

评论嘉宾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杰教授利用点评机会,把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们在课堂上阅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一些体会和疑问向大家做一汇报。第一,他感到学生们更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对这本著作感兴趣,认为这本书提供了全新的方法论和内部审视反思的知识-法学路径;第二,学生们比较欣赏这本书的学术批判精神;第三,对于书中“主体性中国”和“理想图景”的论述表现了较多的关注;第四,对“现代化范式”和转型问题提出自己的质疑和反思;第五,真理的相似性和普适性问题,是否存在严格的界限;第六,当下全球化背景下探讨中国法学未来的发展,主体性建构问题或许需要更深入的思考;第七,先生对现代化范式的批判也许本身就带有“现代化范式”的知识痕迹,这一立场值得质疑;第八,“理想图景”的提出本身虽不是实质性的,但建构的过程却是我们对主体性认识觉醒的过程,意义重大。同时,教授也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交予老师,比如中国法学不关心现实,知识生产的批判性丢失的原因是什么?“现代化范式”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等等。

自由讨论阶段,林崇诚先生、刘清平教授、陈润华博士、林曦博士都发表了精彩发言,与会嘉宾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邓正来教授对本次席明纳的学术讨论做了回应。他感谢各位学术同道的支持和帮助,并提出了几点回应。首先,他希望讨论能够厘清否定性和批判性,当我们回答是什么的时候,知识的狂妄和理性的自负以及和权力勾结的专制,都在肯定性中产生了,而否定性却不影响问题本身的开放性。其次,他强调生存性智慧应该是每个人的“opinion”而不是“idea,在“后知识系统”时代,每个人的“opinion”如何形成我们的“opinion”,知识性的解释之外的living wisdom如何展现,都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复次,他强调全球结构下的中国和世界,都存在转型问题,看不出这一点,就提不出世界秩序的正当性问题,同时它还涉及过去的两三百年西方价值之于我们的正当性问题。最后,他指出理论的传承并不是思想家个体的目标,他首先是个人困惑而产生的,各个范畴背后的理论和思想是传承的关键。

本次席明纳是继12日“邓正来教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第二版出版暨‘全球化与中国法学’学术研讨会”之后,再次邀请对邓正来教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及相关思想研究较有心得的四位学者进行正面的学术互动、思想砥砺。其中,吴励生教授不仅撰写了大量关于邓正来教授思想研究的论著,近期还将出版专门研究教授思想的专著;魏敦友教授受教授启发已于近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2本回应“邓正来问题”的专著;吴冠军博士撰写了近10万字的关于邓教授思想研究的学术论文;孙国东博士则撰写了10多万字的研究论文,并在进行‘邓正来问题’的推进和阐发工作。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