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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
Anthony Carty教授主讲“国际秩序的哲学基础,西方视角的症结”
2010年12月7日晚6:3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第三十一次讲座在复旦大学光华楼东主楼2801室高研院“通业大讲堂”举行。
本次讲座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包玉刚爵士公法讲座教授安东尼·卡蒂(Anthony Carty)教授担任演讲嘉宾。他发表了题为“国际秩序的哲学基础,西方视角的症结(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with International Order, problems with Western Perspective)”的演讲。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合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敬乂嘉博士,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担任评论嘉宾。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正来主持了本次讲座。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吴冠军博士担任同声翻译。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纳日碧力戈教授、孙国东博士、陈润华博士出席了本次讲座。
邓正来教授欢迎安东尼·卡蒂教授来到高研院世界社会科学高级讲坛演讲。他向在场的听众介绍了卡蒂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论著,并介绍了两位评论嘉宾。
在演讲伊始,卡蒂教授提出了中国学者向他提出的问题,即为何必须要为国际秩序奠定一个哲学基础?卡蒂教授举出了面对此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欧洲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态度。他们一直在为国际社会探求一种基础,但是由于在实在论者(realist)和非实在论者(irrealist)之间,建构主义者(constructivist)、制度主义者(institutionalist)和规范主义者(normalist)之间存在着巨大分歧,始终未能对这种基础达成一致同意。另一种态度是国际法学者的态度。与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态度相反,他们不考虑如何为国际秩序提供一种基础,鉴于从G7到G20打开的国际合作领域,他们非常乐观地相信通过妥协以及有耐心的协商最终会化解国际矛盾,实现良好的国际秩序。针对第二种态度,卡蒂教授举出了国际上出现的若干军事紧张局势(例如,美国在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巴以冲突持续不断,美国与英国为对抗阿拉伯国家的恐怖主义而进行的军事合作,中国东海、南海的海域冲突以及韩国与朝鲜的紧张局势),以证明这种乐观信念还为时过早。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卡蒂教授提出有必要从历史的、哲学的视角出发思考国际社会中为何会有一些国家使得构建安全的国际秩序变得很难的问题。
在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之后,卡蒂教授通过解读一些西方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们的文本,开始对西方的“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 society)概念进行批判性的分析。西方的“国际社会”概念的第一个特征,在卡蒂教授看来,是使像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罗马教皇那样的等级权威失效,自1648年威斯特伐阿利亚体系建立以来,国家之间一直保持着主权独立和平等的关系。以瑞士国际法专家Emir de Vattel在《国际法:运用在行为和民族主权事务的自然法则与原则》(The Law of nations)中所论证的观点为基础,卡蒂教授对此表示担忧,并尝试论证了下述观点:在国际社会如果缺失权威,就会使国际关系丧失确定性,并且容易引起恐慌。卡蒂教授同时指出,这种权威是通过相互同意确立的,这种互惠的同意在当下的国际社会显得尤为重要。西方的“国际社会”概念的第二个特征,在卡蒂教授看来,是十分复杂的,因为它贯穿了整个西方文明。16、17世纪西方文明危机被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Richard Tuck解释为一种存在于经院哲学和人文主义之间的“古今之争”。遵循Tuck的观点,卡蒂教授指出,以Victoria和Suarez为代表的萨拉曼卡学派(Salamanca school)的神学家们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观点,认为每个社会、每个人都旨在融入一种宇宙秩序(a cosmic order),因此通过遵守自然法就能避免国际社会之间的冲突。然而,当将人类的能力视为无限的西方现代性产生之后,这种先定的宇宙秩序逐渐被竞争和对抗所取代,战争成为解决利益冲突的终极手段。在卡蒂教授看来,关于国际社会的一种古典的、中世纪的观念是更加有包容力的、更加和谐的,并且它与儒家和新儒家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他更倾向于恢复这种古典的、中世纪的观念,以便能够解决在当下国际社会中出现的诸多利益冲突和用战争解决这些冲突的病态倾向。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卡蒂教授将自己的论述分成了三步:首先仔细分析西方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们的文本,描述基于主权平等和一致同意的当下的国际秩序包含着哪些基本要素;其次就是分析上述思考在16世纪形成的西方政治哲学和形而上学中的起源;最后考察西方之路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之路是如何洞悉世界的转变而进入民族国家体系的。
在根据Vattel的文本分析当下国际秩序中的基本要素时,卡蒂教授指出,国家之间天然的平等意味着某些国家不能将他们自己视为其它国家效仿的模式。在卡蒂教授看来,这是Vattel在古典的国际法原则中发掘出的一条重要原则,它禁止任何干涉国家内政的行为。由此引申出了“安全的权利”概念——每个国家只有权保护自己免受其它国家的侵略——以及具有客观性的“危险”概念与“威胁”概念。Vattel发现的另一个要素,是现有国家不会使彼此和平相处,因为没有任何客观的道德权威能够迫使任何一个国家追随一种公共的善,但是当有国家因为违背一种客观的自然法而威胁到国际和平时,其他国家可以联合起来反抗它。Vattel提出的第三个要素是有效权利和观察承诺是否兑现的义务。能够实现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前提,在Vattel看来,是对与保障安全权利和实现约定的义务有关的有理性的与无理性的行为进行区分——在卡蒂教授看来,这使得Vattel的国际法系统也会面临由道德良知和客观的自然法之间的矛盾引发的现代性困境,为脱离这种困境必须合理承认主观性,从而证明在国际社会中通过一致同意确立权威的必要性,因为否则各个国家诉诸武力来解决所面临的利益冲突。在第一部分的最后,根据历史的经验和Vattel的文本,卡蒂教授提醒在座学者注意在当下国际秩序中对自我保护权利的限定——这在美国宪章中体现为,任何国家仅当受到其它国家的攻击才能有权实施自我保护,以防止因一个国家的权力过渡膨胀而破坏和谐的国际秩序。
在第二部分,卡蒂教授用国家的人类学理论来解释国际体系中潜在的不安全性根源。根据法国历史学家让·吉哈德(René Girard)的模拟对抗(mimetic rivalry)理论,他指出使一个共同体内部的残酷竞争得以结束的条件是诸国家团结为一个整体来反对一个危险的、拥有压倒性权力的国家。他还根据后现代国际关系关于集体性主体的建构理论来解释这样一种主体如何在一种负面的抑或外在的关系中被确立。继而,卡蒂教授根据澳大利亚政治家大卫·坎贝尔(David Campell)的著作《美国外交政策和身份政治》(United States Foreign Policy and the Politics of Identity)对这种集体性身份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如果没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抑或权威的保证,各个民族国家在整合过程中将面临着诸多危险和不确定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会用关于危险的话语来取代中世纪基督教关于世界有限性和永久救赎的话语,但这使得“安全”被病态地绝对化了,同时致使国际关系难以达到和谐。在该部分最后,卡蒂教授根据Richard Tuck和牛津大学民法和国际法教授Alberico Gentili的论证明确指出了古典的亚里士多德-斯多亚传统与人文主义传统在政治哲学观念上的差异:前者认为人能够知道一种客观的标准,知道对国际社会而言什么是正义和不正义;后者则认为人对真理和正义的认识始终是含糊不清的,以至于无法在国家之间发生争端时识别出正义的一方。鉴于此,卡蒂教授更认同人文主义的政治哲学观念,并且强调对国家以自我保护为由扩张权力保持审慎。
最后,鉴于当今西方国际关系学者、哲学家们的论著、国际法学者的诸多实践以及与中国学者(赵汀阳和童世骏的相关理论)在思想上的共鸣,卡蒂教授指出,那种亚里士多德-斯多亚传统仍然有生命力,并且呼吁将这种传统确立为当今国际秩序的伦理基础,在医治当下病态的同时建立起无强迫性的、互惠和谐的国际秩序。

评论嘉宾敬乂嘉博士对卡蒂教授将哲学与国际关系相结合的研究进路表示赞同,并且认为卡蒂教授所持有的观点,即在国际社会中缺失权威是国际关系不确定性的根源,以及为了实现无强迫性的、中立性的国际关系必须使各个政治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遵守伦理的标准,是合理的。但是敬乂嘉博士对卡蒂教授的论证是否适用于中国和东方世界存在疑问。他向卡蒂教授指出了影响西方国际关系研究的诸多西方哲学观念是在西方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产生的,它们并未受到东方世界的哲学、东方世界的国际关系历史和实践的影响,实际上许多东方国家是被迫进入由西方世界建构的国际关系框架之中的。因此,依照东方世界的哲学和理论,卡蒂教授的论证在何种程度上是普世性的?随着东方世界,尤其是中国的崛起,有着与西方完全不同的哲学和宗教背景的中国和其他东方国家是否有可能由自己来建构国际关系格局?随后,敬乂嘉博士通过分析中国历史挖掘出了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时的传统智慧,并且提出了中国应在国际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问题。借鉴马克思·韦伯对“客观性”的解释,敬乂嘉博士认为,客观性可能是最大化的,但是不可能被完全实现,因而政治家们很难在他们的实践中保持客观,学者们很难在他们的研究中达到中立。针对美国在若干年前追问中国如何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既得者,敬乂嘉博士则追问这种责任究竟是依照“华盛顿共识”来确定的还是依照“北京共识”来确定的,并且认为这不是哲学家能够解决的问题。

评论嘉宾吴冠军博士向卡蒂教授提出了为何需要为国际秩序提供一种哲学基础的前提性问题。在他看来,这样一种奠基行为的背后暗藏着一种预设,即通过哲学探究可以为社会秩序抑或国际秩序找到一个坚实的基础,哲学可以用关于整体的“知识”来取代关于整体的“意见”。吴博士将卡蒂教授提出的为国际秩序寻找哲学基础的论证视为一种更新了的“霍布斯论证”,即为了国家安全想要确立一种全球性的合法秩序。进而,他向卡蒂教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即使哲学家们想要为国际秩序提供一种哲学基础,他们能够成功吗?吴博士对哲学家们是否有足够的智识为有效保障和平的全球秩序奠定基础存在怀疑。根据理查德·罗蒂对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的批判,一种“自我奠基”的计划最终会变为一种无根据的“自我断定”行为。因此,他认为这种奠基尝试很难成功。吴冠军博士继续分析了致使这种奠基尝试失败的因素之一,即“我们性”(We-ness)的问题。遵从卡尔·施密特的观点,即未能在我们与他们之间做出区分将无法想像我们的世界,以及儒家的“夷夏之辩”,吴冠军博士认为,“他们”代表着危险的存在和发生战争的可能。正如大卫·坎贝尔所指出的,国家必须用关于危险的话语来取代精神的确定性。因此,国家需要一个共同的敌人来构建稳定的共同体和对共同体的忠诚。同时,吴冠军博士对这种可能性存疑,即可能存在一种超越国家主权的法律来规整国际关系。根据奥地利法哲学家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的观点,一个稳定的国际秩序要由一个合法建立的全球警察机构来保障,在当下承担起这一全球警察责任的美国因为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未能有效履行这一职能。但是,吴博士认为,即使不能为国际秩序奠定坚实的哲学基础,也并不意味着要放弃为解决当下国际问题给出暂时的解决方法,相反那些想要通过奠定一种哲学基础来一劳永逸解决国际秩序问题的学者们,在面临残酷现实时,更容易放弃。最后,吴冠军博士向卡蒂教授提出了如何与那些使用完全不同话语的学者们探讨这种“哲学基础”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用来探讨哲学基础的那套“最终的话语”是一种哲学的虚妄。
在仔细听完两位评论嘉宾的点评之后,卡蒂教授分别对两位评论嘉宾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卡蒂教授认为,敬乂嘉博士的评论揭示了中国学者自己的思考进路,它表明中国的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们越来越意识到需要认真思考中国将要在国际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并且预料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希望以及西方世界对中国崛起的恐慌和焦虑。卡蒂教授指出,他的论文已揭示了中国的学者们和政治家们很难保持中立,并且他不认为保持中立是必需的,对中国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时如何确立一种伦理观。在卡蒂教授看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和谐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原则是进入国际社会的一种有效途径,而且这一原则也得到了他所提到的中国学者们的支持。由敬乂嘉博士提出的问题,即在何种程度上西方的观念是普世的,在卡蒂教授看来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并且他指出在整个国际共同体已承认这些观念的意义上可以说它们是普世的。针对吴冠军博士对卡蒂教授为国际秩序提供“哲学基础”尝试的质疑,卡蒂教授风趣地说他也是一个务实的人,他是从在西方实际存在的问题出发,这些问题反映了西方的一些需要被医治的用战争解决问题的病态思想,而且从古典的亚里士多德-斯多亚传统出发,是因为它是国际法的根源。卡蒂教授十分赞同从这种传统转向实用主义,因为这种实用主义将会使学者们看到不同的传统,以及他们的观点不能够被接受的原因。





在接下来的互动和讨论环节中,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也提出了许多有趣的问题,比如,基于存在(existence)所扮演的角色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是否可能建立共同交流的平台?等等。卡蒂教授都对它们一一做出了回应。
最后,邓正来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他指出,当下国际关系的重构需要国际学者们和政治家们用更多的耐心和付出更多的努力去思考。邓教授再次对卡蒂教授为高研院带来的这场思想盛宴表示感谢。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卓娅/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