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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三十八)
赵汀阳教授主讲“个人,个人主义及其困境”
2010年12月17日晚上6:3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称“高研院”)“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在光华楼东辅楼103报告厅举行了第三十八场讲座。

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赵汀阳教授担任主讲嘉宾,这也是赵汀阳教授第一次来到复旦大学进行演讲。复旦高研院双聘教授、华东师大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许纪霖教授和复旦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刘清平教授担任评论嘉宾。复旦高研院研究人员纳日碧力戈教授、陈润华博士、孙国东博士、林曦博士、沈映涵博士等参加了本次讲座。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副院长郭苏建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他首先对赵汀阳教授来到复旦高研院“中国深度研究高级讲坛”表示了欢迎,简要介绍了赵汀阳教授的学术背景与学术专长,并分别介绍了本次讲座的评论嘉宾许纪霖教授与刘清平教授。

接着,赵汀阳教授为大家做了题为“个人,个人主义及其困境”的演讲。首先,他对该项研究的方法背景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在研究中,他是从“产品”的角度来解读现代现象的,由此,“个人”被理解为现代的产品。在个人产生之前,即前现代时,存在作为“body”的个体,但是,这种个体是自然的产物,是从属于共同体的。赵汀阳教授认为,“个人”这个场景主要是由西方创造的,因此其研究脉络主要聚焦于西方社会。
在演讲中,赵汀阳教授为大家系统地揭示了“个人”的产生过程。他指出,人的自然边界(身体)、精神边界(自我)、物质边界(财产)、政治边界(权利)重叠起来,构成了“个人”这项产品。
首先,赵汀阳教授对“self”发展出“ego”的过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self”依附于自然存在的“body”,有几类细节在“自我”的产生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自身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的认识(镜子的发明与使用)、申辩、基督教信徒身份的出现、时尚以及人对自身物理特征改变的努力(健身、整容)。赵教授指出,无论是时尚,还是对身体物理特征的改造,这些运动塑造的是一种表演性的自我。这种自我是一种幻想的“ego”,离真正的“个人”还有相当的距离。要实现真正的“个人”,对自己内在世界的反思、建立主体性(subjectivity)是一条重要的路径。就此,赵教授分析了这条路径中的一些重要细节:自传、笛卡尔和康德的理论贡献、现代小说与古典文学的区别等。
进一步地,赵汀阳教授讨论了个人由“自私”走向“贪婪”的过程。他指出,自私是人的天然本性,而贪婪是一种文化,现代社会创造了贪婪,这对于“个人”的形成至关重要。贪婪的文化得到承认、人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背后有着重要的哲学意涵:当确立了主体性之后,在自己的主观地盘中,自己拥有“主权”,即当上了自己地盘的“独裁者”。因此,成为“个人”在这个意义上就是成为一个小小的“独裁者”。传统人是从属于国家和社会的存在,现代人则试图与他人、国家、社会划清界限。“个人”就意味着反传统、反权威、反等级,反对一切强加于个人并压缩个人空间的事物。“自我人”和“经济人”在这一点上利益是一致的。于是,“个人”又形成了一个新的边界:不受侵犯的财产。
最后,赵汀阳教授讨论了从“自然存在”到“政治存在”的演变过程。他指出,政治权利是保证“个人”这项产品完工的最后一道工序。一个人的主体性和财产受到政治保护,我们就称他拥有了个人的权利。一个人不只是价值判断的主权人,还拥有财产、拥有实际可支配的生存空间,这一切将受到政治保护;只有在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之后,“个人”这项产品的制造才算是“完工”。因此,可以说,权利是“个人”的政治边界。

在评论环节中,许纪霖教授指出,由于时间原因,赵汀阳教授只阐述了个人的产生历程这一主题,未能就“个人主义及其困境”进行分析。他对于赵教授关于个人产生过程的分析非常认同,但点评则主要是围绕“个人主义及其困境”展开——因为这才是赵汀阳真正想说的。许纪霖教授指出,赵教授认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可能是一种歧途,从而进一步讨论了用儒家的“方法论的关系主义”来替代日益表现出负面性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可能性。针对这一点,许教授认为,个人主义具有多种类型,对其应当进行区分,不能一概而论。他指出,在西方,对个人主义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赵汀阳教授极力批评的原子化的个人,即占有性的个人,个人的意义只是占有,对物质财产和精神的占有是个人自我意义的证明。另一种对个人的理解则是社会中的个人。个人虽然很重要,但它无法离开社会而存在。由此发展出了社会中的自我,个人不仅要讲权利,也要讲义务。对于健全的个人主义,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它与传统的宗教、社群主义的传统以及今天所强调的公民精神是不冲突的,反而是互补、相得益彰的。因此,要谈个人主义,需要把这些不同类型的个人主义区别开来。许教授特别提出,对个人主义不能孤立地进行价值判断,必须要看它是和什么样的“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对此,要特别区分两个概念:individualism和egotism(唯我主义)。许纪霖教授认为,今天中国社会中更多出现的恰恰不是individualism,而是egotism。最后,许教授指出,在中国,实现“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关系主义”的互补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可以结合中西智慧,扭转“唯我主义”存在的局面,实现权利与义务平衡的、与现代性发展相吻合的个人主义。

评论嘉宾刘清平教授指出,赵汀阳教授对西方个人主义起源的分析比较细致、独到、清晰。他赞同许纪霖教授对个人主义进行概念区分的主张。刘教授特别提出,人们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认识存在着偏差。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强调对每一个人权益的尊重,每个人都有生命权,不能为了自己的生命权而漠视别人的生命权。这是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一个前提,也是它最积极的一面。值得注意的是,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并非否认人际之间的关系,我们要避免误解。在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中,第一个原则强调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第二条原则便是差异原则,要求社会的强势者帮助弱势者。由此,当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强调尊重每个人的权益时,实际上是在保护弱者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真正陷入困境的不是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而恰恰是强调集体利益压倒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最后,刘教授认为,在中国用关系的方法来克服个人主义的困境是不现实的。中国唯我主义盛行、关系盛行的一个重要根源正是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将父子有情、君臣有义放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人唯亲、官官相护、徇情枉法等都是以儒家的思想资源作为基础的,负面影响极大。刘教授指出,他非常认同许纪霖教授关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关系主义可以互补的观点,但是,互补必须有一个前提,即要在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来强调关系、强调集体利益和大局。

赵汀阳教授对两位嘉宾的点评做出了回应。他同意在西方存在着功利主义和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区别,但他认为,在西方社会中,功利主义的影响力要小于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影响。对于egotism和individualism两个概念的区别,他认为,二者指涉的是同一内容,egotism主要是从心理角度来讲的,而individualism则主要是从政治、社会、经济功能角度出发。因此,赵汀阳教授认为,应更多地从决定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给individualism以更多的关注。赵教授指出,个人主义的主要成就是限制了国家的作为,使国家不能轻易地伤害个人。但是,个人主义的缺点也显而易见:当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成功地限制了国家对个人的迫害之后,它并不能解决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它恰恰强化了这些矛盾冲突。由于个人利益的不同,每个人的“我”还是优先于其他个人的。这也是孤独、自私、不合作等现代病的一个根源。最后,赵汀阳教授申明,他所提倡的是在现实背景下对儒家思想进行重新运用,而不是要替换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儒家的关系主义确实有很多糟粕,但是他提倡的关系主义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关系主义,是在经过现代性洗礼的关系。它具备方法论的“政治清白”(politically innocent)的特征,经过这种方法论改造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的利益计算。因此,他不是在“推销”关系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而是在“推销”一种更好的利益计算方案。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观众席反响热烈,在场师生纷纷提出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赵汀阳教授和两位评论嘉宾进行了探讨与交流。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在个人、个人主义及其困境的逻辑推演中,有没有其他逻辑的可能性?赵教授的推演是不是过度受到了先定结论的影响?方法论的关系主义是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如何实现利益的精确计算?个人如何在对国家的政治依赖和对国家权力侵犯的防范中实现平衡?西方社会的成功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个人主义的贡献?等等。

最后,郭苏建教授对本次演讲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赵汀阳教授的演讲对于如何形成一种基于中国传统又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观、并以之指导我们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郭苏建教授对赵汀阳教授所带来的精彩演讲和两位评论嘉宾的生动点评表示了感谢,并欢迎广大师生继续关注和参与高研院的学术活动。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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