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

栏目:第九次发布时间:2010-11-26浏览次数:2494

复旦高研院举行第九次“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

 20101123星期日晚上630,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在光华楼东主楼2801通业大讲堂举行第九次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的阅读文本为: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教授主持了本次读书会。

本次读书会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陈媛担任主报告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龚智慧和王中原担任主评论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博士后张瑞兰、陈乃华、博士生王升平、姚选民、李新安、硕士生杜欢,以及复旦大学高研院研究人员孙国东博士、陈润华博士等参加了本次读书会。

主报告人陈媛做了题为“知识生产的“理想图景”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报告。由邓正来教授提出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一批判与反思的问题出发,陈媛在报告中呈现并分析了教授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书中围绕该问题“自问自答”、“自问自解”以及“自问自闷”的画面。在此基础上,陈媛阐释了其对知识生产所应该具有的批判性力量的发挥以及教授所诉求的主体间性、文化间性或文明间性是否能够超越主体的建构者与被建构者的同一性的担忧;由此,她对这一知识生产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提出了质疑。

主评论人龚智慧做了题为“后‘范式’时代:知识将何去何从?——评陈媛《知识生产的“理想图景”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的报告。她认为,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书中,邓正来教授以中国法学作为个案,指出中国法学遭遇总体性“范式”危机,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法学论者对“现代化范式”的“前反思性接受”,其根源就在于“世界结构”对中国的强制性支配。中国要从“主权中国”向“主体性的中国”转换,争夺“全球话语权”,就需要根据中国本身来建构“理想图景”。龚智慧提出了一系列追问:“由知识型构起来的“理想图景”,就能支撑中国的主体性吗?就能对人类社会秩序及其制度做出正当性评判吗?若抛却“现代化范式”,知识将何去何从?”她认为,邓正来教授后来提出的“生存性智慧”则提供了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因为若不能说明知识如何可能、知识如何正当,那么根据知识型构起来的“理想图景”只能是虚妄。

主评论人王中原做了题为“对‘思想根据’的思想——《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读后”的报告。在该报告中,他指出,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书中,邓正来教授将“理想图景”引入到对中国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反思和前瞻当中,进而试图将“那个被遮蔽、被无视、被忽略的关于中国人究竟应当怎么生活在何种性质的社会秩序之中这个重大问题开放出来”。他认为,主报告人陈媛在准确抓住了老师的问题意识和论证思路的基础上,分别从“自问自答:“理想图景”缺失的原因;自问自解:寻找“中国主体性”;自问自闷:全球化vs理想图景”三个方面对老师“理想图景问题束”当中的几个核心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释。进一步地,王中原从“现代性范式”的概念“偷换”、“权力”从何而生、“主体性为何”与“主体性何为”、全球化与世界结构中的中国定义、“理想图景”的真实身份、作为知识增量的“理想图景”等角度对陈媛的报告提出了批评性的建议。

邓正来教授委托,复旦大学讲师、高研院研究人员、教授学术助手孙国东博士就主报告人和两位主评论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孙国东博士指出:主报告人陈媛对所凭借的福柯思想需做出更为深入地分析,特别是首先应当建构邓正来教授的研究路径(知识—法学路径)与福柯话语/权力理论之间的相关性,然后让邓老师与福柯进行深度对勘——否则,只能是外围的研究,甚至是“影子拳击”。博士以老师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两个向度(国际向度与国内向度)的论说为基础指出,老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其实也指向了两个向度,即国际向度的全球化和国内向度的社会转型;但相对全球化和世界结构而言,老师关于社会转型的论说是有待进一步推进的。因此,王中原从社会转型的国内层面对老师展开批判是有道理的。但是,他认为,王中原对主报告人“偷换‘现代性范式’的概念”的批评是不成立的。他强调:关键的问题不在于语词本身,而是在于如何界定。关于龚智慧的主评论,博士主要建议她进一步建构老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与晚近“生存性智慧”研究之间的关系。

复旦大学讲师、高研院研究人员陈润华博士指出,主报告人和主评论人的视角不应该只局限在邓正来教授的研究进路之内。然后,博士结合自身的研究背景,围绕邓正来教授所提出的中国法学的“主体性”、“理想图景”、以及“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中心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接着,姚选民、杜欢、丁轶、王升平、李新安、任崇斌等六位报告人依次做了八分钟发言。随后,大家就以下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应如何理性地对他人思想进行批判性研究?怎样正确理解知识分子研究和民间社会的关系?如何正确地认识和使用概念、以避免误用和玩概念游戏的误区?等等。

最后,作为本次读书会的主持人兼《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作者,邓正来教授对大家的讨论与疑问做出了回应,并对本次读书会做了总结性点评。首先,他对同学们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认真阅读表示了感谢,并表示本次讨论给予了他很多意外的收获。作为对讨论的回应,教授指出,知识界存在着一种“不意识”的现象,这是很恐怖的,他写此书的目的正是要提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样一个问题;并且,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他并非要给出一个自己的答案。教授提到,中国是在世界结构中的中国,要对之有一个重新、全面的认识,他提出“知识转型”、“生存性智慧”等概念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最后,针对同学们在读书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教授提出了一点建议:不能用太概念、太技术性的方式来解读思想性的文本,不能将作者矮化为一个“工匠”;在阅读中,要学会捕捉和把握作者的问题意识,同时也要反身自问: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对于该问题作者在哪些方面没有做出回答?只有这样,才能与作者进行真正的智性交流。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王晨丽)

 

附一:“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简介

 

“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的前身是邓正来教授在原“六郎庄读书小组”的基础上于2003年在吉林大学创办的“小南湖读书小组报告会”,迄今在吉林大学已经良好运行了五年。其突出特点是:1.对学员进行跨学科的思想操练,同时引导学员避免阅读过程中习见的“作者死了”或“读者死了”的现象,提倡一种在理论脉络中解读经典而又保持读者自主性的阅读方式;2.由邓正来教授亲自主持和点评,设有严格的读书规则(每次设一名主报告,两名主评论,所有正式参与者都需提交书评文本);3.学员以高研院青年研究人员和国务学院部分博士生为骨干,同时对所有有兴趣的学友开放;4.1-2年,从相关书评中择优辑录成书出版(原书名为《知识与法律:“小南湖读书小组”文选》,已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3辑)。

 

附二:复旦高研院第八次小南湖跨学科读书会安排(2010.11.23

 

阅读文本: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

指导老师:邓正来教授

主 持 人:邓正来教授

报告顺序及内容

1.主报告人:陈媛(国务学院博士生)20分钟)

报告题目:知识生产的“理想图景”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2.主评论人:龚智慧(国务学院硕士生)15分钟)

报告题目:后“范式”时代:知识将何去何从?——评陈媛《知识生产的“理想图景”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

3.主评论人:王中原(国务学院硕士生)15分钟)

报告题目:对“思想根据”的思想——《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读后

(以下每人8分钟)

4. 报告人:姚选民(国务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在中国的”法学,与中国法学——再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5.报告人:杜欢(国务学院硕士生)

报告题目:中国的理想图景及其现实依据——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6. 报告人:丁轶(国务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作为知识积累而非范式跨越的社会科学——兼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7.报告人:王升平(国务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历史主义、建构主体与理想图景——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两点反思

8.报告人:李新安(国务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政治哲学:法学理论的正当性基础——读邓正来教授《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9.报告人:任崇斌(国务学院博士生)

报告题目:审视中国法学的反思性视角——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