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正来教授参加第六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栏目:本院信息发布时间:2010-04-19浏览次数:1527
 

邓正来教授参加第六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2010417—18日,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邓正来教授应邀参加了主题为转型时期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的第六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此次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央党校政法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等协办。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陈金钊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和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文艺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杜宴林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孙笑侠教授、夏立安教授、钱弘道教授等以及来自全国法律院校的40余名博士生出席了本次论坛。邓正来教授参加了论坛讨论,并应邀为此次论坛做学术总结。

在学术总结中,邓正来教授就转型中国的法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强调:对包括转型中国的法治在内的当下中国问题进行研究时,一定要注意我们的研究与我们问题意识的出场背景之间的关系,而这个出场背景就是全球化时代的转型中国本身。而在转型中国的问题上,关键是要抓住它的四个特征:转型的整体性,转型的共时性,转型的开放性和转型的非意图性。只有在把握这四个特征的基础上,我们才是真正地在讨论转型中国的法治问题,而不是我们想象出来的问题。

据悉,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张文显教授与邓正来教授于2004年联合发起的中国法学界第一个专门以博士生为参与主体的学术论坛,其旨在加强中国法学理论博士生的知识团结,将青年法理学者推向前台,进而为促进其成长创造平台。目前,先后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在中国法学界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张东平/文)